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议评开标。
二、投标者要求及相关说明:
1、投标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代理商授权证明和一定经营规模,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者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
3、所供产品必须具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产地证书、合格证或国际国内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检报告等。
4、投标价均按人民币报价,且为含税价。
三、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者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投标书内容
1、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如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不符,则以正本为准(投标完后,标书概不退还)。
2、产品特点说明、详细报价和总报价。
3、服务承诺细则。
4、故障响应时间。
5、投标公司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主要业绩、设备原厂授权证明等。
6、投标公司须列举近三年来在湖北地区的经营业绩,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施工日期,合同金额等,至少列举3例以上,用表格形式。(务必真实)
7、请投标方严格按照我方拟定的标书文件的顺序报价。
五、开标与评标:
1、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废标:
2.1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的时间超过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2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3开标后发现招标文件内容有虚假材料或信息。
3、在开标之前,不允许投标方人员与评标成员接触,如果投标方试图在投标书审查、澄清、比较及签合同时向投标方人员施加不良影响,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
4、本次招投标采取评标员集中议标方式,对未中标的单位我方不负责解释。
5、投标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损害招标单位的利益,一旦发现各投标单位之间串通作弊、哄抬标价,招标单位将取消所有参与串通的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中标与签订合同
1、自开标之日起一周内,招标单位向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考察,最后商议定标。
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招标单位规定的日期签订合同,或故意拖延签订合同,则招标单位可以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另选中标单位。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
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七、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可以向我方招标负责人进行咨询。
八、本次招投标采取评标员集中议标方式,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招投标办公室保留此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责任编辑:张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