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电子商务学院新进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dzsw发布时间:2024-03-20浏览次数:11

第一条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号)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新进教师,是指通过公开招聘到我院工作一年内(含一年)的教职工。

第三条新进教师试用期原则上为半年。新进教师应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常规教育教学理论培训、教育教学方法培训、学院规章制度培训、师德培训等,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新进教师在试用期间,由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安排从事学生管理事务和教辅工作。包括担任班主任、从事教学、科研、实训等辅助性管理工作。未安排和有正当理由不能接受安排的,按普通教师相应等次进行考核。

第四条 为切实加强对新进教师的管理,学院实行新进教师入职后试用期内坐班制度,每周安排三天打卡,任务包括不限于:听课至少2节以上,巡视课堂,管理课堂手机等。

新进教师在试用期间应熟悉工作环境和有关管理制度,做好相应的教学、科研准备工作,积极申报相关研究课题。

第五条新进教师其编制所在系部应指派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新进教师导师,实行“一对一”进行教学、科研指导。新进教师应在导师指导下参与听课和教研,切实履行教学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导师每年对其进行综合评价,所在系部对其履行教学科研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学院办公室备案,作为新进教师试用期考核及其他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新进教师应积极参加企业实践锻炼,三年内企业实践锻炼不能少于半年。系部应为新进教师安排企业实践锻炼单位,并确定一名企业导师对其实践锻炼期间的工作学习给予指导,新进教师企业实践期间系部应加强管理,企业实践锻炼期满各系部组织一定形式的考核对新进教师实践锻炼效果进行鉴定。

第七条新进教师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同时,原则上至少担任一个行政班级(不少于20人)班主任,一般任期三年学院根据各系部教学和学生工作实际需要酌情安排,学工部门协助完成。

新进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应服从所在系部和学工部门的管理,执行学校有关班主任等文件规定。并由学工部门协同所在的系部每年对其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送学院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新进教师应根据学院及所在系部实际工作需要承担学院、系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本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原则上适用于20236月后新进教师。

第十一条本办法如与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冲突,按学校管理办法执行。

 

                                             电子商务学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