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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06浏览次数:288

各学院:
    为做好201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2014届毕业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取相关就业材料。
    请各学院于5月7日到毕业生指导中心1032领取2014届毕业生材料,包括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手册,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意向工作调查问卷。2010级本科生领取校名为中南民大工商学院的就业材料,2011级专科生领取校名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的就业材料。
    二、关于毕业生意向工作调查问卷的上交时间。
    2014届毕业生认真填写毕业生意向工作调查问卷后请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30日之前交至毕业生指导中心。
    三、关于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和管理。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湖北省就业中心统一印制,统一编号,个人不得复制、仿制和伪造。
    2、为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和管理的规范性,毕业指导中心按各学院毕业生人数统一发放,各学院采取“毕业生姓名和协议书编号”一一对应的实名制发放,并将发放登记汇总表格(见附件一),此表各学院备案。严禁毕业生之间相互转借、受让。
    3、《就业协议书》一经使用,只要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和学校就业管理规定的即为生效。
    4、《就业协议书》若有遗失,毕业生需向学院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在“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毕业生持申请到学校毕业指导中心补办并交纳一定的工本费用。
    5、《就业协议书》签订后若提出违约,毕业生需向学院提出“违约申请”并说明原因,由党总支书记在“违约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取得原用人单位的谅解并获得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材料。携带申请、解除协议的材料、原协议书和新单位接收证明材料到学校毕业指导中心办理违约手续。
    四、2014届毕业生生源数据统计工作。
    毕业生资源数据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派遣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资源信息统计工作,做到统计内容真实,统计数据准确、规范。请各学院于6月5日之前交附件二《2014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统计表》纸质档(纸质档需盖章)和电子档各一份到毕业生指导中心。电子档请发至邮箱
375064575@qq.com            联系人:吴双倩     电话:88147123

     
                                  学工部
                                二0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