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22浏览次数:384

各学院:
    做好2013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现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要求
    各学院应在军训第一周内甚至新生报到期间及时好专业介绍和教育,提醒学生转专业要根据自身文化课基础、兴趣特长慎重选择,切勿盲目跟风;各学院可根据学校转专业规定(见附件1)制定本学院的实施细则,对转专业资格条件予以细化。
    二、转专业的原则规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由低学历层次(专科)转为高学历层次(本科)者;
    2.文科转理科者;
    3.在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互转者;
    4.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三、转专业程序及时间
    1.学生申请。新生9月10日-9月12日期间,可登录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教务部网站下载转专业申请表填写并打印转专业申请表(或到教务部学籍科办公室1119领取),交所在专业学院教学秘书。
    2.转出学院审核。转出学院于9月13日集中进行审核,并由本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未通过审核的请及时通知学生,通过审核的申请表及汇总表分别转交转入学院教学秘书。
    3.转入学院审核。转入学院于9月16日集中进行审核,审核时必须根据接收专业的师资、办学条件等予以认真考虑,商定转入原则,并由本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未通过审核的请及时通知学生,通过审核的申请表及汇总表集中交教务部学籍科办公室。
    4.学校审核批准。教务部9月17-18日进行审核,报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5.转专业学生报到。转专业名单公布后,学生到教务部学籍科1119办公室领取学籍异动单到转入学院辅导员处报到。
请各学院严格按上述转专业程序及时间办理手续,逾期教务部将不再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


 教务部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