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重修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23浏览次数:335

根据《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和《武汉长江工商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本学期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报名
    1. 报名对象:需在本学期重修的12级本科在校生(不含12级留入13级学生)。
    2.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
    3. 报名步骤: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输入网址http://219.140.173.212/jwweb/,点击左侧“学生成绩”——“申请重修”,选择自己所要重修的课程,然后点击“申请”。
    4.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2日12:00 ---- 2012年10月27日 23:55
    5. 报名信息核对:报名结束后,由教务部汇总后在网上公布,学生尽快核对自己的重修课程等信息,未申请重修的同学不得参加重修学习及考试。
    二、重修课程及安排
    报名结束,学校根据各课程的报名人数情况分别采用跟班上课、单独开班等形式。
    1. 单独开班:根据现有不及格人数情况,公共课根据报名人数大于30人单独开班,开课时间及地点由教务部另行通知,小于30人的公共课采取跟班上课形式。
    2. 跟班上课:专业课及小于30人的公共课采取跟班上课形式,跟班上课的学生须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交到承担单位教学秘书处,由承担单位教学秘书汇总。
    跟班上课流程:学生根据学校的课表(在教务管理系统首页查全校班级课表),选择相对应的教学班跟班重修,选择重修跟读的课程教学班与本专业正常教学班上课时间有冲突,须办理课程免听申请手续。办理免听手续的学生必须完成该课程的学习环节,完成任课老师布置的作业,参加实验、考核等教学环节。学生每学期最多可申请两门课程免听,学生要根据自己的学业修读情况及学习能力,合理申报重修课程。专业课《免听申请表》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并存档,并报教务部批准、备案。
    3. 需在本学期重修的课程但没有开课的,由学生提出申请,经学院、教务部研究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编班重修、借读重修或改修等。
    三、重修考试安排
    1. 考试资格:学生课程重修结束后,重修课程任课教师应对学生的重修情况进行审核,包括作业、出勤率和课堂表现等,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2. 跟班上课考试:试卷由各承担单位组织命题,重修考试时间安排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进行。
    3. 单独开班考试:学生在该学期学习结束后立即进行考试,试卷由承担单位统一命题。
    4. 成绩评定:重修课程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一般占课程成绩的40%,包括作业、出勤率和课堂表现等,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其他
    1. 请各位同学认真慎重进行重修选课,若发现有异常的选课课程记录要及时联系各学院教学秘书,选课总学分直接关系到每位同学要缴纳的学分学费,请同学们务必认真选课并仔细核对。
    2. 缴纳重修学分学费标准为100元/学分,逾期未缴费学生视为自动放弃重修资格,具体缴费时间由教务部汇总报名名单后另行通知。

教务部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