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试卷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2-16浏览次数:317

各教学单位:
为检查和规范教师出卷、阅卷工作规范执行情况,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复查工作。为做好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专班对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复查,并于2014年3月3日前将复查结果报至教务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本单位的试卷复查工作。试卷复查人员由各教学单位选派若干名原则性强、责任心强、工作认真仔细的教师担任。
二、试卷复查项目
1.试卷命题
(1)试卷命题是否紧扣教学大纲,试题内容与课程要求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程度是否较高;
(2)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是否详实;
(3)AB卷重复率;
2.试卷批阅
(1)得分栏分数与各题前得分数是否一致;
(2)总分计算是否正确;
(3)是否有漏判;
(4)阅卷教师是否签名;
(5)误判、错判处更正后教师是否签名;
(6)批阅及各项签名是否完备规范。
3.试卷分析
(1)分析结果是否与实际相符;
(2)签名及日期填写是否完整。
4.试卷装订
(1)试卷封面:填写是否完整;
(2)装订材料:试卷装订材料是否齐全(装订顺序:①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统一印制的试卷档案封面,②学生成绩表,③武汉长江工商学院试卷分析表,④考场记录表,⑤空白试卷及标准答案,⑥学生试卷以班级为单位按成绩单(学号)的顺序整理装订,⑦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统一印制的试卷档案封底);
(3)学生试卷:试卷顺序和成绩表名单顺序是否一致。
三、复查时,复查人员应对复查情况做出详细记录,并填写《试卷复查情况登记表》,如发现学生成绩有误,修正后填写《学生成绩更正表》,报教务部统一处理。
四、全部试卷复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对本单位试卷复查情况做出分析总结,分析总结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阅卷中出现的不符合规范的具体问题;
(2)对阅卷不规范问题整改的措施;
(3)改进阅卷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五、试卷复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将上述《登记表》和试卷复查的总结(纸档和电子档)报教务部,各单位自留一份存档。
各教学单位试卷复查结束后,教务部将联合教学督导室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试卷,将抽查情况通报全校,并对在试卷复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试行)》中相关条款处理。
 
    
                                        教务部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