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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秋季选派优秀学生赴台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8浏览次数:295

各学院:

    根据学校与台湾朝阳科技大学、台湾高雄第一科技大学、签订的合作交流协议,我校将选派优秀学生于2014年秋季学期前往该校进行短期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资格

    具有我校学籍且在校的普通全日制2013级及以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道德品质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

    4.身体健康。

    二、交流信息

    1、入学时间:2014年9月

    2、名额:台湾两所院校各20名,符合条件者台湾合作院校择优录取。

    3、专业:经济与商务外语学院、管理学院、电子商务学院、艺术学院、工学院、文法学院等相关专业

    4、交流时间:一学期,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

    三、选课、学分转换与学籍保留

    1、在学生交流期间,我校保留学生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学籍。学生交流期满,需在规定的时间返校。

    2、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有条件认可学生在台湾合作院校所修的课程学分。

学生需根据自己的学术兴趣和专业特征,选择台湾合作院校的相关专业及课程,结合本人所修专业的培养计划要求确定拟修读的课程。原则上要求选择与本校专业培养计划对应或接近的课程。

    3、学生交流学习结束后,应将对方大学出具的成绩单送回我校审核认可。

    4、我校专业培养计划中有而对方学校没有相同或相近课程来替代的课程,学生应在返校后修读,以达到毕业要求。

    四、费用

    1、学费

    按台湾合作院校学费标准向其缴纳学费。

    2、住宿费、生活费

    具体信息见《台湾朝阳科技大学2014年秋季交流生项目招生简章》、《台湾高雄第一科技大学2014年秋季交流生项目招生简章》

    3、其它费用

    学生交流学习所需旅费等费用由学生自理。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学生自愿报名,提交《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交流学习申请表》及其他获奖证书语言证书至所在学院,由学院安排答疑面试后,签署意见报教务部审批,最后提交国际合作交流处。

    秋季入学的学生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4月10日

    六、其它

    1、由于境内外学校在培养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差异,学生参加交流活动可能会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进度(如无法按期毕业等),请学生在申请交流前慎重考虑。

    2、有关台湾合作院校的详情,学生可查阅学校官网。学分转换问题请向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咨询。

    3、台湾合作院校网址:

    台湾高雄第一科技大学http:// www.nkfust.edu.tw/

    台湾朝阳科技大学http://www.cyut.edu.tw/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