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校级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7浏览次数:233

各学院: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制度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度校级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程应是面向普通本科专业开设的全校性公共必修课或对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起核心作用的专业必修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并连续开设3年以上。
    (二)优质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精品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承担本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时间。申报课程应具有一支能满足教学需要、责任心强且教学水平较高的主讲教师梯队(原则上不少于3人)。
    (三)申报课程应具有良好的课程建设前期基础,选用教育部推荐教材、获奖教材或自编优质教材。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集(或习题库)、参考资料及教学课件,有教学必需的实验、实习条件。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推荐1-2门课程进行申报。2014年度校级优质、精品课程建设拟立项3-5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拟立项1门。
    三、申报程序
    (一)课程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校级优质、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各学院对照申报条件和《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立项与评估办法》(见附件2)组织初审,并择优推荐参加校级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的评审。课程相关材料(含电子文档)要求于2014年11月6日前上报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1123室,逾期不受理。
    (三)教务部负责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学院申报立项的课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立项。


 


 

教务部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