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估验收2011年校级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21浏览次数:234

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立项与评估办法》规定,学校将对2011年度立项建设的校级优质、精品课程进行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1年立项的7门校级优质课程、精品课程。(见附件1)
二、验收标准及要求
    按照《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质、精品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和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校级优质、精品课程任务书及协议书的内容进行验收。
    对于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给予一次整改的机会,二次验收仍然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其“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称号。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优质课程、精品课程正式验收前,要求组织各课程负责人根据验收评审指标进一步丰富课程资源,并对照评审指标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三、验收材料
(1)《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校级优质、精品课程验收表》(附件3),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
(2)支撑材料:如有纸质支撑材料,需打印一式1份,装订成册,其中请将任务书复印件装订到支撑材料中。
    请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对申报材料审核签字签章后,送到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综合楼1123室)。电子档(包括《校级优质、精品课程验收表》和支撑材料)请各院系统一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337649216@qq.com,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3年11月6日。


 


 


教务部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