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06浏览次数:262

各学院:
    目前我校已先后签订了近200个实习基地(含已到期),但已建立的实习基地还存在利用不充分、管理不太规范的现象,为了做好转型发展与迎接教学评估,完善我校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现决定加强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规范实习基地档案
    1.建档基地对象:所有校内外实习基地均要求建档,各学院以实习基地为对象在3月份内完成基地建档工作。
    2.建档内容:
   (1)各专业校内外实习基地情况(包括一览表和基地情况简介;
   (2)实习基地协议书;
   (3)实习基地相关代表照片(如学生实习现场照片、校企洽谈照片、基地挂牌照片等);
   (4)实习基地学生实习与教师实践记录(实习计划表、实习大纲、实习经费申请表、实习学生一览表、实习总结等);
   (5)与实习基地相关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材料;
   (6)其他有关材料。
    二、加强基地跟踪与管理
    1.所有实习基地都应指定专人负责。校外实习教学基地的联系、建设和维护各相关学院或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教务部负责监督检查、协调落实等宏观管理工作;
    2.所有基地须签订相关协议。各实习基地需有协议书,协议书一般应包括双方合作目的、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双方权利和义务、实习学生的实习指导与食宿安排、协议有效年限等内容。协议书应以学校名义进行签订,协议书应式三份,由教务部、相关教学单位和实习基地单位各执一份。
    3.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充分有效利用现有基地。各学院、系在基地建档的过程中,要及时梳理各基地,对两年内未有效利用或不能承担实习基地相应义务的基地应及时撤销,对协议到 期的实习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及时办理协议续签手续,实习基地变动情况要及时上报教务部备案。在落实各年级各专业实习计划时,要认真分析现有实习基地的特点,选择合适基地落实实习任务。
    三、基地的开发与建设
    1.基地建设的原则
   (1)坚持“互惠互利、双向受益”的基本原则,提高基地依托单位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学校利用基地的条件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基地则可从实习学生中选拔优秀人才,并可借助学校的科研、师资力量加强生产、教学及进行人员技术培圳等。
   (2)坚持生产、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原则,将基地建设成为产、学、研三结合的重要场所,积极探索实践教学改革的新模式。
   (3)坚持合理布局、点面结合的原则。“点”即根据我校转型发展和专业特点,有选择地重点建设武汉市周边地区5到10个高质量的校级示范实习基地,“面”即建设一批覆盖各专业、每个专业至少3个且有1个武汉市周边地区的实习基地。
    2.实习基地建设的要求
   (1)学校将出台相关激励措施,奖励在基地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与个人,以充分调动全校教师和各部门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基地建设的原则,努力开拓高质量的专业实习基地。各专业在梳理现有基地后,根据我校转型发展、专业特点和武汉市周边地区的产业布局、特点等情况,选择3-5个目标合作企业(其中至少有1-3个企业为武汉周边企业),于3月15日前上报教务部,教务部汇总后统一协调,协助解决基地建设工作。
   (2)新基地特别是武汉市周边的实习基地采取“高标准,严要求”进行建设,即坚持“互惠互利、双向受益”和“生产、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新基地须接纳至少5人以上的专业学生实习;
    教师过实践关,必须优先考虑新基地合作企业,专职教师中,有1到2名在新基地过实践关或有横向项目合作;
    基地企业需参与专业教学,各专业要聘请基地企业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与教学环节之中,如指导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开展学术或专业方面的讲座等。
    对于以上各项工作,教务部将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校务会,并申请对基地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或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教务部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