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2浏览次数:226

各学院:

    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的审查                

    各学院在安排学生答辩前,需进行三方面的资格审查:

    1.论文指导老师评阅,填写指导教师评阅表。

    2.学院对学生毕业论文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检查。

    3.学院进行论文查重检测通过情况审核。

    经以上审查合格后,由学院公布可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以及具体的答辩时间安排。(查重具体工作安排按照《关于对2015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答辩小组的组织

    成立答辩小组,成员3-5人(不含答辩秘书),组长须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担任,答辩小组秘书应认真做好答辩记录,指导教师不能任本人指导学生的答辩小组组长。

    三、答辩时间安排

    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以及毕业资格审查材料按时上报到省教育厅,请各学院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工作,并提前三天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分组表(纸质版盖章)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科备案。答辩工作不能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须提交申请报告。

    四、答辩质量要求

    1.论文指导教师要严把论文质量关,于5月11后登录知网系统查询学生查重情况,并在系统中审核学生是否能参加答辩。

    2.指导教师认真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表,书写内容从论文选题、文献综述、学生的写作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基础与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指出是否达到答辩要求及建议论文评定等级及成绩,对毕业论文整体评价要有针对性,紧密结合论文内容。

    3.答辩小组成员应提前审阅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对学生毕业论文的内容有比较深入的了解,答辩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需和学生论文内容紧密相关。

    4.答辩记载表需由答辩记录人填写答辩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学生回答情况,不能由答辩学生本人填写;成绩评定表中答辩小组评价意见要与学生毕业论文内容和答辩情况结合起来,杜绝通篇空话、套话。

    四、成绩评定及上报

    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按照指导教师评分与答辩小组评分以3:2的比例权重计算得出,以四舍五入的方式计整分,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盖章)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五、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及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

    各学院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并按每个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上报优秀毕业论文并按论文质量排序,上报的优秀毕业论文材料含论文正文(电子版、纸质版)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学校将获校级优秀的毕业论文编印成集,并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对推荐参加校优、省优评选的论文,经专家审查存在明显问题的,将削减对应学院下一年度推荐名额。

    六、总结

    1.各学院对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全面分析毕业论文(设计)的难度、份量、综合训练程度、答辩、成绩评定等项目,重点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工作特色和取得的显著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并对学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于6月25日前提交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质量分析报告和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基本情况一览表。

    2.各学院应在2015年暑假之前按要求装订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文档,完成所有材料的归档工作,以备学校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

    七、具体时间安排

 

        

教务部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