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7届毕业生信息核查工作提前至本学期完成。毕业生信息核查工作关系到学生毕业时学历学位信息的准确性,一旦出现疏漏,将直接影响到毕业生的顺利毕业。因此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做好本院毕业生信息核查工作,保证我校毕业生数据的准确性。
一、核查方法与要求
各学院组织毕业生严格按照说明要求,对照《2017届毕业生信息核查表》对学生本人的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和修改(在备注栏内修改,无问题则在备注栏内填写无),并签字确认,因特殊原因无法由毕业生本人签字的,可由其辅导员与学生本人核实清楚并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后,签署辅导员姓名。
学生一旦签字确认无误后,不得更改其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专业信息等基本信息,学校和省教育厅不接受毕业生信息修改。
二、核查工作事项及安排
1.教务部学籍科根据学信网和青果教务系统中2017届毕业生的信息制成《2017届毕业生信息核查表》,并于3月19日、20日图像采集时集中进行核对签字,3月21日教务部将核对签字的纸质档下发至各学院。
2.各学院于3月21日—3月27日组织未集中核对的2017届毕业生进行核对,经毕业生修改并签字的《2017届毕业生信息核查表》,请各学院自行留取复印件,以备核正。
3.各学院于3月28日下午16:00前将整理完备的《2017届毕业生信息核查表》送教务部学籍科。
4.本次信息核查工作由教务部学籍科负责,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部学籍科,联系电话:027-88147128。
教务部
201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