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风建设和学生行为养成工作,确保学生按时到达课堂学习,现通知如下:
一、宣传教育
辅导员通过主题班团会传达学校有关解决学生上课迟到采取的措施,要求进入教学楼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图书证,做到人人皆知,倡议以班级为单位签订承诺书并号召和引导学生提前十分钟到达课堂。
二、工作实施时间
2017年4月17日起
三、工作要求
第一,预备铃响,值班老师和值班学生关闭教学楼栋大门,并督促学生迅速进入教学楼。登记学生信息,预备铃响三分钟后为迟到学生。
第二,对于因其他原因需进入教学楼的学生,登记核实。
第三,当日值班老师完成值班任务后需把当日的统计表签字后把电子及纸质档交到学生工作部学生教育科。
第四,以周为单位通报各学院迟到学生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于迟到的学生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任课教师应在上、下午第一节课前点名,做好班级考勤记载,并将学生的考勤表现纳入学生平时成绩评定中。
第六,辅导员做到每日有查课,加大课堂走访的频率和强度,切实了解所带班级学生的迟到的情况,并及时对经常迟到学生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四、保障措施
1.为保证此次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学工部、教务部联合成立检查专班,长期对任课教师上、下午第一节课前点名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检查结果。
2.对未落实上、下午第一节课前点名工作要求,任课教师,将予以全校通报批评,一年内,通报批评两次,学院相关负责人、任课教师将被约谈;通报批评三次,任课教师以一般教学事故处理;通报六次及以上的,任课教师以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3.每月对于所带学生迟到率前二的辅导员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批评三次,辅导员取消一年内各项评优资格;通报六次以上的,辅导员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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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