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28浏览次数:382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此次我校申报主要以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为主。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部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指南》于2015年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通告》、《指南》及相关管理办法均可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下载和查询。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于2016年1月15日后可登陆ISIS系统网站(https://isisn.nsfc.gov.cn/)进行填报,我校截止申报时间为2016年3月13日16时,申请人同时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荷爱   电话:88147209  

 

科研部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