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17浏览次数:145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为深入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学校定于第10-11周(4月16日-4月23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各学院应结合学士学位评估申报工作,在教学过程与管理中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落实教学检查内容和质量监控,并形成档案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纪律

检查教师从事教学的态度及遵守教学纪律的情况,包括有无随意调、停、代课及缺课、迟到及提前下课等。

(二)课堂教学

1.检查教师教学档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课件等各类教学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教师教学执行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是否按教学进度授课、教学内容是否充实、教学方法是否得当等。

3.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包括学生是否遵守课堂纪律,是否迟到、早退、缺席等情况。

(三)实践教学

1.检查实践教学落实情况,并查阅实践教学文件,包括实验报告、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及实践教学、质量分析等。

2.检查实验课的教学情况。

二、检查方法

1.组织听课

各二级学院组织干部和教师深入课堂听课,学院领导、系主任、听课不少于2节,教师和其它教学管理人员听课不少于1节。学院应至少组织一次公开课或观摩课。

学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完成不少于1次以上的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表》,交教务部存档。

2.检查教学文件

各二级学院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等)进行全面检查。

教务部将重点抽查每个学院一个专业的课程教学文件。

3.召开学生座谈会

教务部将在第十一周分别组织召开全校教师代表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收集和整理学生、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具体会议和地点教务部另行通知)。

4.课堂教学巡查

各二级学院应组织人员全面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师课堂教学状态,学生出勤情况及学习状态等。

教务部将组织人员抽查课堂教学情况。

三、检查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采取以各二级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检查为辅,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并拟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以备查。

2.根据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填写《课堂检查登记表》、《听课记录表》(见附件)。并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对教学中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于4月23日前将总结(含纸质档和电子档)交教务部质量监评办公室汇总、存档。

3.教务部将在教学协调会和办公系统通报期中教学检查情况。

附件一:《武汉长江工商学院课堂检查表》

附件二:《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听课记录表》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