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为学分加分的通知
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为学分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启动本学期行为学分加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励分的申报
1、由学生工作部组织的各项评优评先、奖学金评比、校级及校外竞赛和活动需加分的,由评优负责部门或活动组织部门将评优结果、申报加分名单交学生管理科审核确认,方才予以加分。
2、参与学校其它部门组织的校级及校外竞赛和活动、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并通过学院统一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需加分的,由各学院统计申报加分名单交学生管理科,由学生管理科审核确认,方才予以加分。各学院在统计加分名单时候要要求收集、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并做好存档工作。
3、学生个人获校外荣誉及奖励、取得专业资格证书、发表学术论文或作品需加分的,可自行在学工部网站上下载《行为学分加分申报表》,填写并附上证明材料,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一个月交所在学院汇总,由学生管理科审核后,方才予以加分。
4、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加分汇总表交学管科,具体信息包括:学院、专业、年级、班级、学号、姓名、加分事由、加分分值和备注。
二、奖励分的录入
行为学分奖励加分由各学院分团委书记在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前按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审核确认的加分分值录入综合管理系统。
三、奖励分的审核
学生工作部在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审核各学院奖励加分录入记录是否与申报审核情况一致。
四、汇总材料上交时间
各学院将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加分汇总统计表交学工部,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8日。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
学生工作部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