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程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05浏览次数:143

关于组织申报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程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丰富我校公共选修课的内容,提升学生的科学与人文素养,拓宽学生知识面,根据课程建设计划,学校将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申报开设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师一般应为我校专职教师或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同时,授课内容应与本人的专业或教研领域相符,要对所申请开设课程的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专长,具有相近课程的任教经历,具备承担该课程教学工作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

2.申报课程应具备科普性、通识性、欣赏性等特征,适合大部分专业学生选修。

3.课程一般为34学时(2个学分),开课时间以周一至周四晚为主,一般安排3节连上,计划每学期第5-16周开设。学生选课人数不足50人一般不开课。

4. 学校将对公共选修课程予以建设经费支持。每门课程将获得2000元的课程建设经费,该课程建设费分2次拨付,首次拨付1000元,待该课程开设一年并经教务部验收合格后拨付余款1000元。

5. 学校将对建设的公选课组织验收评估活动。公选课课程纳入学期末学生评教,对学生评分不及格的课程,教务部在新学期予以停开,并停止拨付课程建设费。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申报开设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师,根据《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公选课课程建设申报指南》(附件1),认真填写《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附件2),同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包含授课内容、参考书目等,报所属学院审核。经所属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统一将《申报表》、教学大纲和《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申请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档材料(一式一份)于1120日前报送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综合楼1123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

1.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公选课课程建设申报指南

2.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

3.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程一览表

4.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公共选修课申请汇总表

 

 

 

教务部

201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