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我校迎评促建工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现就加强课堂教学基本规范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并予以落实。
一、教师课堂教基本规范要求
(一)提前备好课
课前备好课,准备好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料,上课做到“五带”,即带教材、带教学日历、带教案、带课件、带学生点名册。
(二)提前到课
任课教师应在上课预备铃响前到达上课地点,做好上课准备,保证课堂教学时间,讲课前应督促学生从教室前排有序就坐(第一排除外)。
(三)上好第一堂课
任课教师在第一堂课应向学生介绍清楚课程学习目标、考核形式、平时成绩评定构成及比例。
(四)严格课堂管理
任课教师应及时对学生的课堂违纪行为(玩手机、睡觉等)予以提醒和纠正,对课堂违纪的学生在评定课程平时成绩时应予以扣分。
(五)严格考勤管理
任课教师应做好班级考勤记载,并将学生的考勤表现纳入学生平时成绩评定中。对旷课的学生,任课教师可填写《学生旷课情况报告单》(附件1)报教务部集中处理,对旷课达到规定节次的学生,学校将严格按照《学生手册》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六)加强学生学习指导
任课教师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及时将《课程学习指南》、《课程教学日历》上传至学校课程资源网,并告知学生下载查阅。
(七)及时布置与批阅作业
任课教师应按照《课程学习指南》要求,布置和批阅学生作业,作业批阅情况应作为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
二、保障措施
1.为保证课堂教学基本规范要求落实到位,学校教务部将长期组织检查组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对未落实课堂教学基本规范的任课教师,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约谈、第三次按教学事故处理。
2.各二级学院应定期组织课堂检查,掌握本院各课堂教学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问题并保存有关过程档案。
附件:旷课学生报告单
教务部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