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校内专业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18浏览次数:25

学校各单位:

    为了做好迎评工作,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学校拟实施“双专业负责人”制度,首批拟聘各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系主任担任校内专业负责人,与外聘专业负责人共同做好专业建设等相关工作。

    一、聘任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

职称

性别

职务

1

胡心宇 

经济与商务外语学院

副教授

国际商务系系主任

2

黄净

经济与商务外语学院 

副教授

专业外语系系主任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本专业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提出本专业教学计划编写的指导意见,组织本专业教学计划、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的编写和初审工作,制订本专业人才培养的评价方案。

    2.依据本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抓好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并组织指导青年教师教学与科研工作。

    三、其他事项

    1.校内专业负责人聘期与系主任一致,待遇在系主任津贴基础上增加专业负责人津贴200元/月,一年发放12个月。

    2.对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系主任,今后工作职责里包含专业负责人的相关工作职责,逐渐实现系主任职责与校内专业负责人职责统一。

    3.本通知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人事部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