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树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良好典范,发挥“双师双能型”教师模范带头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双师双能教师标兵”评选活动。
一、“双师双能教师标兵”评选对象及名额
具有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的教师(包含2016年以前的“双师型”教师,2016、2017年“双师双能型”教师),限额5人。
二、“双师双能教师标兵”素质与能力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长期从事实践教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等工作,具备先进的实践教学理念、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在实践教学改革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双师双能教师标兵”评选条件
应具备以下条件的第(一)条,并同时具备第(二)条中的任一条或第(三)条中的任一条:
(一)获得“双师型”或“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以来教学质量评价均为优良,无教学事故,且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为优秀,且开设1门以上的实验、实践或实训课程。
(二)获得“双师型”或“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以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并完成1项实验室建设工作。
2.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涉及实验、实践及实训类课程改革项目1项。
3.向社会公开进行在线开放课程教学,其中通识教育课程的校外累计学习人次不低于3万,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的校外累计学习人次不低于5000。
4.本人独立或与企业合作开发完成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经推广或转化后形成新产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为学校创纯收入10万元以上。申报时,需附项目证书、产品证书、收入及税收等凭据。
5.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
6.主持完成单项横向项目到账经费20万元(社会科学类)或30万元(自然科学类)。
(三)获得“双师型”或“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以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主持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省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四、“双师双能教师标兵”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双师双能教师标兵”个人推荐表》(附件1),表中需填写30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要求内容充实,真实反映本人长期以来在实践教学改革以及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先进理念、重要举措和突出成果。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二)学院推荐。学院根据个人申报的材料,对照条件进行评议,同意后填写《学院“双师双能教师标兵”申报材料汇总表》报人力资源部。
(三)职能部门初审。人力资源部会同教务部、科技部等相关部门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资格进行初步审核。
(四)召开评审会议。学校教师评价与聘任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评审,申报人员以PPT的形式述职,述职内容重点展示本人在实践教学改革以及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先进理念、重要举措和突出成果。评委会成员根据申报人述职情况和综合条件进行评价。评审通过后公示一周。
五、奖励办法
被评为“双师双能教师标兵”的教师,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10000元。
六、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双师双能教师标兵”个人推荐表》、《学院“双师双能教师标兵”申报材料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报交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88147127 联系人:庞俊姣
附件1: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双师双能教师标兵个人推荐表.doc
人力资源部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