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wxy发布时间:2018-12-22浏览次数:248

各教学单位: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于2019年1月8日开始,2019年1月18日结束(考试安排见附件1)。为做好期末考试考务、监考和巡考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

1.各学院在考前通过班团会等形式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各学院应强调学生考试期间应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若遗失,则应到学工部办理身份证明)入场考试,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携带手机且未上交给监考老师的以舞弊处理。

2.各学院教学秘书以书面形式下达监考工作通知,确保已安排监考任务的教师知晓,本学期监考教师采用系统自动排考的方式安排,请监考教师一定要提前查询自己的考试安排,发现问题及时和学院教学秘书反馈,一经查实确有问题提交教务部统一处理。监考教师务必按时到岗,因特殊情况调换监考的可以填写监考调换申请表,各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审批《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监考调换申请表》(见附件7)时应严格把关,以维护考试纪律及考试的严肃性。

3.本学期考试所有试卷已经按照考场安排分别装袋,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于17周周三统一到综合楼704室领取试卷,在领取考试试卷时务必认真检查试卷内容和总试卷袋份数(即考场数),参照考场安排表核对试卷内容和份数,发现有缺页、印刷错误,或者有遗漏的情况,要及时报教务部1127办公室,以便采取补救措施、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按照考试安排打印考场学生名单,学生名单打印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学生签到,另外一份需要监考老师贴在考场门外便于学生查找自己的座次,学生名单、考场情况记载表和考试监考流程表一起分装到相应考场的试卷袋中。本次考试由于实行学院交叉监考,请各位监考教师在考场情况记载表上签名处同时注明所在单位。

4.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应及时处理异常考生(考场名单中没有名单、录入无学生名单等)考试成绩。各学院教秘务必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预备周周四,即2019年2月21日五点前提交补考印卷表到1127办公室,(电子档发送到邮箱:570764584@qq.com),缺补考试卷的需提交补考试卷纸质档。

二、监考教师工作要求

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监考守则》,按要求进行监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开考前20分钟,两名监考教师同时到达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领卷的时候监考老师需要签字并注明领卷时间。(领取试卷地点信息详见附件2)

公共课领卷地点:

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3)在综合楼906办公室领取试卷;大学英语期末考试监考注意事项请见附件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经济数学、高等数学在综合楼937办公室领取试卷;

2.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认真做好考场布置与考场清理工作。 

3.开考前,监考教师一定要核对学生证件,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并监督考生在考场学生名单上确认签字。

4.督促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合理安排考生座位。要求携带手机入场的考生须将手机关机放入包中或贴好标签上交监考教师,发现未上交的按照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学生当场签字进行违纪处理。监考老师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如实记录《考场情况记载表》。

5.监考过程中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聊天,不玩手机,不看书、报。

6.做好考生违纪行为的预防与处理工作。

7.监考结束后,监考教师按学号顺序依次将试卷整理,经教学秘书清点无误后再装订;若试卷未按顺序整理或未装订,教秘有权拒收。

三、集中阅卷和登分要求

1.期末考试集中阅卷时间安排在第18周周四至19周周日(1月10日-1月20日),阅卷具体时间由学院自行拟定,1月4日前报教务部学业管理科,需要提供阅卷地点的,由教务部分配阅卷地点。试卷评阅原则及标准请参照附件9。

2.系统将于1月11日起开放成绩的录入,截止时间为1月21日17:00,请各单位提醒老师注意时间结点,录入后要点击提交。

四、试卷装订要求

凡考试课程试卷均要求按照教学班级装订(学号从小到大排列),装订要求以附件9为准。

        五、巡考要求

1.学校巡查

期末考试期间,学校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书记、教务部人员将对全校考试进行巡查(巡视员名单见附件3),各学院教学院长巡视本院,书记交叉巡视(书记巡视安排请参照附件3)。

2.学院巡查

各学院应安排巡视人员对本院所有考场进行巡查。

经巡查发现未履行《监考守则》的监考员,构成教学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未构成教学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

3.巡视员在巡视过程中需要认真详细做好巡视记录,将考场学生考试纪律及相关情况作好记录,同时需要将监考老师监考情况,是否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做好记录。

请各巡视员考试当天将巡考记录单交到综合楼1127室,未提交巡考记录单的不予核算巡考费。

六、其他

1.本次考试安排,监考教师和学生均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网址:http://219.140.173.211/eams/home.action.查询步骤为:

步骤一:在学校主页登陆“教务管理系统”;

步骤二:点击“我的考试”栏目,选择“2018-2019-1期末考试”批次,即可查看个人所有考试安排。

由于同一个行政班的学生安排的考试地点不一定相同,学生必须及时用个人学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学期所有修读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安排信息,并按时到规定地点参与课程考试。若考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地点达到规定的考场,将无法参与考试,考场记载表上将记录缺考,学生将无法获取课程考试成绩,并且无法参与该门课程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

2.缓考办理与撤销。学生期末考试缓考必须在考试开始前2天办理完成,并在该门课程开考前1天前送达教务部1127办公室,否则一律无效;同样,考生办理缓考撤销时也必须在开考前1天到教务部1127办公室办理缓考撤销手续,否则该门课程的成绩无法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