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46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武政规〔2018〕31号)以及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对毕业生自愿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材料搜集和初审。
截至2018年12月28日,全校共收到462份申请材料,其中:通过初审共418份,另44份需根据要求补充材料(详见附件1),请各学院根据相关要求,通知学生尽快提交材料,补充材料可提交纸质版或拍照发送电子邮箱(来件请注明毕业生学院和姓名,提交的照片必须字迹清晰且无光斑)。其中有24位申请贫困残疾人及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详见附件2)需于2019年2月份向学校提供2019年低保金发放流水,请各学院提醒学生按时提交。
补充材料收集截止时间:2019年1月3日,若在此截止日期未提交补充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材料递交地点:就业指导中心(外语艺术楼124室)
联系人:周小莎
联系方式:027-88147123
QQ邮箱:326968570@qq.com
招生与就业工作部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