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湖北省新疆籍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委员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发声亮剑活动的通知》(新驻鄂工作组党字〔2018〕12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在校返疆大学生发声亮剑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19年1月19日—2019年2月22日
二、参与对象
在校新疆籍学生(包含少数民族及汉族学生,本科大四学生、专科大三学生除外)
三、工作要求
1. 参与学生要亮明态度,做出承诺,坚决向“三股势力”发声亮剑。
2. 结合实际,深入基层,认真做好发声亮剑工作。
3. 参与学生每人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发声亮剑文章,并要拍照留存。
4. 认真做好《2019年假期返乡学生发声亮剑宣讲情况登记表》的工作(一式两份,详见附件)。
5.工作后,由各驻村工作队在《2019年假期返乡学生发声亮剑宣讲情况登记表》上填写鉴定意见,基层党组织盖章认定。一份由驻村(社区)工作队收集交当地基层党组织(社区或村委会)留存,一份由学生返校时带回开学时交于学工部。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