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wxy发布时间:2019-04-04浏览次数:441

学校各单位:

清明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放假前对师生要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交通、抢劫、诈骗、盗窃、火灾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要求本单位师生在放假期间,不参与公安部、教育部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的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及游行活动,对上述活动做到不打听、不围观、不参与。

二、师生员工离校时,请将个人物品尤其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任何单位和个人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经所属部门批准并开具证明。

三、清明节假期,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尤其是加强外来车辆及人员管理,严防发生暴恐袭击和校园伤害事件,请校内师生员工进出校园时携带个人校园卡出入校园;留校的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个人财产安全,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保卫部或报警。

四、按学校相关要求加强防范措施,教室、办公室等场所要关闭并锁好门、窗,切断水、电,确保安全。严禁违章用火、用电、聚众赌博、酗酒滋事以及浏览反动、色情网站和观看黄色书刊、音像制品等违法活动,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五、假期使用实验室的,要严格遵守《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岗,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实验结束后应组织学生整理仪器设备和清理场地,关好水、电、气源和门窗,并按规定妥善保管实验材料,特别是易燃、易爆、强腐蚀试剂和有毒化学品等,做好实验记录。

六、假期师生员工往返途中要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不要轻易显露自己的财物,不要与陌生人搭讪,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给的烟、饮料等物品,不要过分相信偶然结识的朋友,防止被盗、被抢或上当受骗,尽量结伴而行。

七、禁止攀登未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对外开放的山,禁止到未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对外开放的水域内游泳,即使到正规景点或场所参加登山、游泳等活动,也要做好安全措施和在有救生员保护的情况下进行,避免发生意外。

八、出行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牌无证黑“摩的”和无运营手续的私包车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九、注意饮食安全,切勿到无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饭馆用餐,以免发生食物中毒等事件。

十、注意外出旅途安全。个人外出住宿时应选择正规、安全、设施完善的酒店或旅店,入住时配合前台接待员做好登记工作,住宿时应注意贵重物品保管和自身安全的防范,保持通讯畅通,能够随时保持联系。

十一、宿舍楼栋管理人员要加强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出入人员盘查制度和物品登记制度,学生公寓房间内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切实做好所负责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报告,做好记录。

十二、保卫部将在放假期间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如遇突发事件请拨打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8814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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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