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单位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讨论投票通过,学校公示,共有11项通过立项,其中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7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经费的划拨一般按建设周期或项目等级分三次划拨。第一批经费在项目立项提交《开题报告》(附件2)后划拨40%,中期检查合格后划拨30%,结题验收后划拨30%。
学校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安排跟踪检查,如不能按计划完成项目申报书规定的工作内容或无故拖延实施,学校将停止其使用经费和扣拨后期经费,并视其整改情况补拨或停拨经费。凡逾期不进行结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相关责任,并3年内不能申报各级教学项目。
教务部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