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重点培育本科专业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2-28浏览次数:1449

各学院:
为推进我校教学改革和建设工作,凝炼办学特色,提高办学质量,不断满足区域经济建设对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促进学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校级重点本科专业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涵和建设目标
开展校级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建设,旨在促进各专业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准确定位,将人才培养与经济建设和社会需求紧密联系起来,创新教育思想观念,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形成特有的专业建设工作思路和人才培养方案,建成质量水平高、体现办学特色的应用型本科专业,为学校专业建设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为成功申报省级重点本科专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013年,全校拟培育建设2个左右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新颖、教学条件优良、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好、与区域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本科专业。
二、建设原则
1.强化优势,突出特色。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建设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强化专业优势为根本,以突出专业特色为核心,重点扶持建设具有行业优势、区域优势和学科优势的专业;重点扶持建设与湖北省支柱产业紧密结合的专业;重点扶持建设为生产一线培养紧缺应用型人才的专业,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色。
2.改革创新,质量为先。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建设要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探索适应社会对不同类型人才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建设之路,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3.示范引领,整体推进。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建设要重视专业改革与建设工作实践成果的积累和成功经验的总结,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全校提高专业建设水平。
三、申报条件
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建设目标明确。专业设置符合区域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准确,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具体可行的建设工作方案。
2.师资队伍优秀。专业负责人具有正高职称;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质量优良,近三年在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办学条件良好。专业基础条件厚实,实验教学条件优良。
4.教学改革力度大。人才培养方案的构建体现创新性、科学性和应用性,具有较为鲜明的特色,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力度大,校企结合成效显著、效果好。
5.人才培养质量高。专业具有广泛的社会需求和稳定的生源,至少有3届毕业生;教学管理规范、执行严格;毕业生就业质量高、社会声誉好。
四、申报与评审
1.申报评审程序:学院推荐申报、教务部组织专家评审、学校审核确定并行文公布。
2.申报范围及数量:根据申报条件,各学院申报不超过1个专业。
3.申报材料及要求:申报专业填写《武汉长江工商学院重点培育本科专业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于5月30日前报送教务部教学研究科。逾期未报者视同弃权。
五、工作要求
1.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建设周期为三年,每年建设经费肆万元。从批准立项起,学校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建设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将终止立项。
2.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实行立项专业学院负责人责任制。各立项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专业建设工作责任人员,精心制定、认真实施专业建设计划,确保专业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3.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建设期满,在对该专业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由所在学院向教务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同时提交专业建设总结报告。
4.三年建设期满后,教务部组织专家验收组通过专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验收评估,达到建设目标要求的,由学校授予“武汉长江工商学院重点本科专业”称号,有效期4年。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由学校公布撤销,并追究所在学院负责人责任。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教务部
                    二O一三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