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我校的内涵式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强校战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理念、教育途径、教学内容和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和创新。
第二条 通过教学团队的建设,引导学校增强教学团队意识,建立和创新团队合作机制,优化教师整体结构,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发扬传、帮、带的精神,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师队伍。
第三条 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在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建设目标
第四条 教学团队采用分级建设。各教学单位先按专业建设教学团队,进一步建设专业方向、学科基础课程等教学团队,鼓励跨学院(系部)组建教学团队。学校从院级教学团队中择优选出校级教学团队进行重点建设,为申请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做准备。
三、建设办法
第五条 各单位制定详细的教学团队建设规划,每个学院建设1—2个校级教学团队,同时鼓励各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研究所(中心)组建教学团队。对学校批准建设的教学团队实行项目管理,以教学团队为依托,积极开展精品课程、教学名师、高质量教材与优秀教学成果的培育工作,并作为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创新团队形式,将教学团队建设与科研团队建设相关联,形成与科研团队相互交融、相辅相成的组织形式,逐步形成“学科专业带头人+教学团队”的本科教学队伍格局。
第七条 鼓励各团队打破学科、专业界限,以课程体系为纽带,组建不同学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结构的教学团队。
四、建设要求
第八条 教学团队应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有效的运行机制,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具体建设要求如下:
1.团队及组成。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以专业、专业方向和课程为建设平台,所有专业必须建设教学团队,鼓励各院系建设专业方向和课程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必须建设课程团队。在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及教辅人员组成的教学团队。团队建设要有明确的高层次后备人才培养目标和培训计划,要着眼于团队成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原则上一个教学团队中不能少于2名副教授。其中,以系列课程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教授不少于3-5名,以单一课程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教授不少于2名,以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副教授或副高职称教师不少于1名。教学团队应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
2.团队带头人。团队带头人严格意义上应为本专业领域的专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具备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和较深的学术造诣及创新性学术思想。致力于课程建设和科学研究,熟悉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和教育改革趋势,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校级教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的前两名,或省级教研、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的前三名,或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前三名,或各级优质、精品课程的负责人,或各级教材奖前两名;
②国家重大教改项目以及省部级重大教改项目的前三名。
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专业、行业现状,追踪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不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重大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案、教学制度、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考核方法、教学建设和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促进专业、课程建设,巩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教学团队要结合专业自身发展的阶段和特色,积极承担各级教材建设项目,鼓励教师编写新教材,根据需要引进外文原版教材,使高质量教材、新教材和原版教材充实到教学中。
五、申报与立项
第九条 学校每年组织校级教学团队立项申报一次,按照“成熟一个、立项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分期分批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期一般为三年。
第十条 校级教学团队的申报与评定程序为:
1.各有关专业申报并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申报书》,所在学院初审并进行推荐;
2.教务部审核后,教务部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批准认定。
六、建设与管理
第十一条 教学团队采取带头人负责制。带头人全面负责专业建设的各项工作,并按建设目标认真组织实施,每年末向学校书面报告专业建设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教学团队专项建设经费,每个教学团队资助1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教学改革与研究、团队建设与教学质量考核奖励等。项目经费使用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由团队带头人支配,院长审批。同时,教学团队需履行以下职责:
1.创新教育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2.全面负责课程的教材和实验室的建设。
3.专业建设、课程体系的建设与改革。
4.规划、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加强科学研究与教学的结合,探讨研究性教学。
5.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科研实践、自主创新活动和各类学科竞赛。
6.落实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7.组织申报精品课程、规划教材、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等。
8.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第十三条 批准立项的教学团队每年要报送本团队书面总结和自评报告。学校对教学团队项目计划完成情况每年要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项目计划责任书确定的任务,包括:团队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教研教改项目完成情况;专业课程资源建设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考核不合格且于限期内未整改好的,将取消其教学团队建设资格,停止划拨建设经费。
第十四条教学团队建设期满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检查评议和验收,对优秀教学团队给予奖励。未通过验收者,由学校公布撤销,并追究团队带头人责任,所在学院不得申报下一年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七、附则
第十五条 学校将优先从校级教学团队中组织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
第十六条 校级教学团体在建设期内成功申报高一级立项后,按高一级经费进行支持,不重复叠加,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按国家和湖北省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