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是指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特色的示范性课程。
第三条 学校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切实推进教育教学创新,深化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共享优质教学资源,促进课程建设上质量、上水平,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
第四条 校级优质课程由各学院申报、学校批准进行立项;校级精品课程在已有的校级优质课程的基础上评选产生。
二、 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审批校级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的立项、检查和评估验收,具体事宜由教务部负责协调、组织。
第六条 各学院成立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长、副院长以及相关优秀教师组成,负责本单位课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三、优质课程与精品课程的立项、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 校级优质课程申报立项条件。
(一)课程在学校内连续开设三年及以上;
(二)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职教师,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三)课程主讲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参与人不少于3人,且教师队伍中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教师担任该课程授课教师;
(四)课程整体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近三年主讲教师有两次以上课堂教学评价为优秀;
(五)申报课程应具备完整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书、参考文献、课程考核办法等资料。课程建设已具备一定特色并初具成果。
第八条 校级精品课程的立项条件。
(一)校级精品课程在已立项建设的校级优质课程的范围内进行评选;
(二)近三年课程主讲教师队伍稳定,课程负责人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且主讲教师均具讲师以上职称,参与人不少于3人。
(三)近三年课程团队在核心及以上刊物至少发表了1篇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
(四)近三年课程主讲教师有三次以上课堂教学评价为优秀。
第九条 立项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校级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申报时间一般于每年十一月进行。
(二)申报程序:
1.教师申请。由课程负责人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交所在学院;
2.经学院初审,然后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校每年计划建设的课程门数,对学院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正式立项。立项后由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建设计划书(见附件二)。
第十条 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的建设周期一般为三年。
第十一条 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在课程建设期间应认真参照《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质、精品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积极开展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定期向学院和学校报告课程建设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 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在课程建设过程中,学院应定期组织自评和督促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优质课程或精品课程限期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教务部备案。学校将定期进行检查,未达要求且限期未予整改者,将取消优质课程或精品课程立项,并停止划拨课程建设经费和取消该学院下一轮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的申报资格。
第十三条 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一)学校对已立项的校级优质课程和校级精品课程项目分别以10000元/门和15000元/门建设经费投入,实行在三年建设周期内分批投入的资助制度;
(二)课程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课程负责人、相关学院和教务部具体管理;
(三)优质课程或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审批获准后,要按照《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课程建设年度计划书》和学校投入建设经费标准,按年度编制和执行经费总预算与年度预算。若确需调整预算项目,需经学院院长同意后报教务部审批。
(四)课程建设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
1.教材建设费、资料费、印刷费、耗材费、调研差旅费等;
2.电子课件、数字化教学资源制作、题库建设费等;
3.小型教具、模型、挂图、课程软件购置与开发等;
4.项目验收和鉴定所需的费用;
5.课程网站建设费用;
6.课程建设劳务酬金。
(五)用于课程建设的师资培训费由人事部根据学校课程立项情况编制和执行教师培训经费预算。
第十四条 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的运行管理。建设期内,各课程将教学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上网,发布教学视频、教学大纲、教学课件、习题库等资源,完成课程网站建设。课程网站通过学校教务部的链接端口,供校内外师生学习。课程评估验收合格后,每门课程网上内容的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低于10%,学校按1000元/年的标准给每门课程划拨维护经费。
第十五条 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知识产权管理。校级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校级优质课程或校级精品课程评审的学院和课程负责人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质课程”或“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学校。校级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向校内师生免费开放,课程负责人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的评估验收
第十六条 优质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期满后,由所在学院提出评审申请,学校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评估验收。
第十七条 评估验收过程分为申请材料审查、网上教学资源评审、支撑材料评审和评审结果公示四个阶段。公示期内(15天)如无异议,由学校授予“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质课程”或“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向全校公布。校级优质课程称号和校级精品课程称号有效期为4年,期满需申请复评。
第十八条 对通过评估验收的校级优质课程和校级精品课程,由学校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网络共享课。
第十九条 学校对校级优质课程和校级精品课程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工作由学校组织专家在网上检查和到各学院实地考察。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取消“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质课程”或“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精品课程”荣誉称号,但保留其两年内申请复查的资格。复查合格的恢复对应荣誉称号。被复查仍不合格的课程不能重新申报校级优质课程或精品课程。
五、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学校授权教务部进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质、精品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