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编教材是我校教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鼓励教师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特点,编写适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材(包括基本教材和与之相配的教学参考书、实验实习指导书和习题指导书等),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适应实际工作岗位需求的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编写范围
1.结合教学改革,在内容体系方面有重大突破、反映先进教育思想和当代科技进步的、有较高学术水平和鲜明特色风格的教材。
2.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确定为新开设课程且国内无相应正式出版的教材。
3.反映我校重点学科水平,具有我校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的新教材和补充教材。
4.有出版教材,但其内容、体系不符合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需要编写适当的教材。
二、申报条件
1.主编教师应有五年以上教龄的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
2.主编教师至少要有讲授本课程两学期以上的教学经历。
3.自编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设有正、副主编若干名。
三、申报程序
1.各学院(部)组织各系根据课程建设和教学任务的要求,制订自编教材的规划和实施计划,填报《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自编教材申报表》,报请学院(部)审核,有计划地进行教材建设。
2.各学院(部)要根据课程建设、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教务部,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审定。
3.各学院(部)推选出的教材选题,原则上先要有内部讲义的基础。
4.教学参考书、实验(实习)指导书等辅助教材的编写经系主任审核,学院(部)主管领导批准,报教务部审核。
5.各学院(部)对列入计划的教材编写任务,要予以高度重视,督促编者做好教材编写工作。适当减轻编者的工作量,在工作和实验条件等方面为编者提供方便,确保编写任务能按时按质完成。
四、编写的原则和要求
1.编写教材要注重质量,突出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确保编写出的教材具有较强的先进性、科学性、新颖性、适用性和前瞻性,以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和创新能力,要能反映出我校的学术水平。
2.教材内容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我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定位,适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需要,满足课程教学需求和教学大纲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
3.自编教材要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内容要精炼,体现学科前沿,主次分明,详略得当,文字通俗易懂,图表与正文密切配合。强调学思结合,知行统一。
4.教学参考书及实验(实习)指导书要配合教学进行编写。教学参考书比基本教材应有部分拓宽和加深,除论述教材中的某些重点难点外,应更多的反映科技新成就。实验(实习)指导书应配合教材系统介绍实验(实习)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使用仪器和材料、操作注意事项等。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便于学生理解掌握。
五、教材的选用
1.自编教材的选用既要科学又要合理。凡我校教师主编、参编或协编的自编教材,要报经教务部委托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再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在教学中正式使用。
2.对已正式出版的、使用效果好的教材,特别是已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要注意总结并不断创新,以保持其质量优势,并有计划地组织安排修订再版后选用。
3.与外单位合编出版的教材,需要供应我校学生使用的,须经学院(部)主管领导批准,报经教务部委托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再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参编或协编人负责业务联系,并且要对全书的质量负责和确保按时供书。
六、教材的资助
1.学校鼓励教师申报国家级、省部级推荐教材,对获得此类立项的教材,学校将在经费上给予资助。
2.学校设立教材建设基金,每年资助部分优秀自编教材出版,每部资助额为5000至10000元。
未报经相关部门审核、评议通过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不得进入课堂。
擅自向学生发售其主编、参编或协编教材者,一经查实,学校将予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