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的中心任务,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并行之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是确保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为此,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建立《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并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本着学校“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战略,以深化改革创新、推进转型发展为动力,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指导思想,建立一个科学、合理并行之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将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各个相关部门的管理与职能,
合理组织起来,使管、教、评各自的任务和职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形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长效运行机制,从而提高学校的教学与管理质量。
二、总体目标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目标是:树立现代高等教育全面质量观,提高教学质量意识,基于教学质量监控所具有的目标导向、质量标准、检测诊断、决策调控等综合功能的特性,科学建立本科教学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和质量监评体系,不断改善影响本科教学质量的内部因素(教师、学生、条件、管理)和外部因素(方针、政策、体制),使之达到标准科学规范、常态监测客观可靠,信息反馈系统畅通,决策调控功能有力,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四个基本原则:
1.政策性原则。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应遵循国家高等教育教学评估相关政策和学校关于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的制度,创建规范的质量标准,充分运用于教学各环节并检验教学各环节,从而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
2.科学性原则。在制定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方法上注重科学性,在制定评价具体指标时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提高评价的科学性。
3.客观性原则。在评价过程中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教学工作的特点,科学制定评价指标,实事求是评价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
4.可操作性原则。在具体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时,既要全面,又便于操作,使评价体系主干清晰,程序简化,易于实施评价,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5.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 结合原则 。
改变过去单一的定性或定量评价的主观片面性及非可靠性,在制定质量标准的过程中,把定性的监评与定量的监评结合起来 ,互相参照,互为补充 ,将评价的片面性减少到最小,以增强监控与评价的可靠性 。
四、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主要由相应的组织系统、制度系统、标准系统、信息系统、调控系统等构成。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相互协调、分工明确、运行顺畅的有机体系。
(一)教学质量监与评价体系的组织系统
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组织系统,主要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学校教学质量监评中心、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教务部、各二级学院(部)教学质量监评小组、教师和学生信息员组成。
1.校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
校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是教学质量监评体系的校级领导机构。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工作的决策层。由分管教学副校长出任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督导办公室主任、教务部长、校监评中心主任以及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为校领导小组成员,校监评中心主任为领导小组秘书长。
2.校教学质量监评与评价中心(以下简称监评中心)
校监评中心是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对全校教学质量有关问题进行调研、监督、测评和诊断等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全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和运行。
(1)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设主任 1 人,下设三个科室:教学监测科、教学评价科、教学信息科,共计4人。
(2)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
①负责校内日常教学质量评估,以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为主要对象,开展院系评估、学科专业评估、课程评估,以及各教学主要环节等评估活动。其内容包括评估指标体系设计、评估资料和信息采集、评估结果分析。
②开展教学质量常态或动态监测工作,以学年、学期为单位,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运行过程中的各主要教学环节进行常态或动态监测、过程评价与质量分析,为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的诊断、整改、提高及时提供反馈信息,也为院系年度教学管理绩效考核提供事实依据。
③实施状态信息管理,建设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做好信息采集、信息统计和信息分析,建立有关教学评估的信息资料档案库,并组织形成《学校年度质量基本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为学校开展内部评估和接受外部评估提供依据,也为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质量监控部门及时呈报提供基本保证。
④负责相关人员培训,负责校内评估对象的培训、教学质量常态或动态监测人员的培训、状态数据信息采集的培训等。
⑤负责领导决策咨询,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需要,利用质量监测、校内评估等活动和学校阶段性基本状态数据库信息,及时提交相关咨询报告,为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3.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
校教学督导办公室是在主管教学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教学监督指导的工作部门,又是学校独立设置的教学活动咨询机构。
(1)校教学督导由高校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具有高校教师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并由学校聘任;
(2)其主要职责是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体系中重要的专家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如下:
①深入课堂听课,对听课教师的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和指导,并做好记录和反馈;对教案、试卷
②参与所联系院系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发展规划、教学计划的制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③参加教务部和所联系学院有关教学工作的会议;
④参与对教学大纲、教案、试卷以及实验、实习、课程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抽查、评价;
⑤参与学校教学项目立项及参与学校与教学活动有关的评定活动;
⑥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的信息、资料、数据的收集、分析、整理与评价信息反馈;
⑦掌握全校教学质量动态,每月提交《教学督导工作情况报告》,为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参考;
⑧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4.教务部在监评体系中主要行使的职能
教务部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也是教学质量监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学质量监评体系中的具体职责为:
(1)负责制定和建立教学质量管理各环节的质量标准、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以及各种制度和管理文件、并监督实施;
(2)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规划,并负责进行专项检查与评估;
(3)协同校监评中心,组织开展教学质量评价、评学活动,做好教学信息整理、统计、分析和反馈工作,为领导决策、评优提供依据;
(4)针对教学质量常态监评或专项评估中发现的若干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意见、措施和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
5.二级学院(部)教学质量监评领导小组
各二级学院(部)成立教学教学质量监评领导小组(简称:院(部)监评组)。由学院(部)院长担任组长,外聘兼职督导员、各系主任、具有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或学术带头人 1-3 人等组成;学院(部)是学校教学的主体单位,既是实施人才培养的教育实体,也是实施教学质量监评的实体。
院(部)监评组的具体职责:
(1)制定学院(部)的教学监评工作计划;
(2)据教学质量标准,检查、督促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制定与执行,考核环节、教材的选定,实践教学环节的贯彻与落实;
(3)组织开展公开课、观摩课;组织对本院系教师间的相互听课、反馈教师同行评价;
(4)深入本院系(部)课堂听课,并对授课教师作出评价并写出评语;负责组织对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的评价;
(5)安排实施学期教学质量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 并提交座谈会的情况分析与总结;
(6)掌握本部门教学质量动态,每月向校监评中心提供《院(部)督导监评组工作情况月报》,为学校及本院系领导提供参考;
(7)负责本院(部)有关教学监测、督导与评价工作的信息、资料、数据的收集、分析、整理。
6.各相关职能部门
教学质量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做好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校实验教学中心负责对全校实验室建设进行监控和评价,人事部负责对全校教师培养进行监控与评价,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全校学生学风监控与评价。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分管的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开展调研,并反馈信息。
7.教师
教师是学校实施教学的主要生力军,既是各课程教学质量保障的直接主导执行者,也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的监督者,可以通过教学环节的实施过程,客观检验学校教学管理与服务的意识、质量和水平。因此,学校广大教师首先要驾驭好个人所承担的专业及课程的教学任务,同时,应以主人翁精神为学校教学管理与服务方面的保障,发挥建议、监督、反馈、评价等不可或缺的作用。
8.学生教学信息员
为了全面了解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情况,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各门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促进教风、学风建设,学校设学生教学信息员,将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以及对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反映,定期或不定期地客观地反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校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办法按《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制度系统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制度系统,主要体现高校本科教
学工作必须依法依规,由学校教学管理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教育部、省属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1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民办教育促进法》( ?号)等文件制度法规,编制配套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教学工作规范等,形成学校法定的文件制度,指导教学各环节运行工作有效实施,此系统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重要制度保障。
(三)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测评标准系统
制度是学校法定的文件,测评标准则是学校监测与评价的一种量化手段、综合指标,测评标准是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为依据,对教学各个环节常规性开展过程的规范程度做出统一规定和量化分值,它以教学过程的科学性、技术性、教育规律和实践经验的综合为基础,经过有关方面协商,由学校监评中心会同主管教学的教务部门、主管实践教学部门以及骨干教师共同研究编制,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以特定的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四)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信息系统
随着日新月异的信息化、网络化、大数据已经不断地深入人心,传统的语言描述概括方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下高等教育教学的质量监评要求,必将用高级的信息化手段,对学校教育教学各环节设计出若干个数字化监测指标体系、通过专家常态检测、信息专业人士精准地统计结果分析,教学质量监评管理者客观地质量分析,逐步形成若干个体现学校实际的数据状态。
(五)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调控系统
教学质量监空与评价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其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目的是为了通过科学、客观的质量测评结果和质量分析报告,一方面大力表彰鼓励传承教学创新好的做法,认真赐教的优秀老师、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学生,同时,更重要的是诊断把脉教学各环节中不规范、不严谨、不称职的严重问题,可以从制度、标准、方法等等方面检验、反思,审视,教学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反馈调控,各教学院部及时整改与修改,以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监、评、改等机制形成良性循环。
此文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望学校各院部、各职能部门教职员遵照执行。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