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为全面提升学校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是指已获评省级(及以上)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团队荣誉的基层教学组织。其他暂未获评省级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通过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示范与带动,积极培育并创建优秀。
第二章 建设要求
第三条 组织管理
(一)组织保障。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条件,有专项办公经费且开支合理;鼓励跨专业、跨院(部)、跨学校引入高水平师资和资源,创新组织形式。
(二)规划计划。有明确发展规划目标,有年度计划与工作总结,规划计划执行有力。
(三)管理制度。有完善议事决策、教学过程管理、教学研讨活动、教学改革研究、青年教师培养、备课听课评议、教学质量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档案资料管理、经费使用审批等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
第四条 教学实施
(一)教学过程。人才培养方案及各项教学计划得到严格执行,每学期人均调停课不超过2次;课堂(实验)教学规范,无重大教学事故;教学档案资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表、教学日历、考试安排、教学参考资料等)齐备,内容及时更新。
(二)教学质量。教学工作量饱满,人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额定工作标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率达到100%;课程教学质量与效果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全部优良以上,其中1/3以上达到优秀。
第五条 队伍建设
(一)负责人。负责人师德师风良好,每年至少承担1门本科课程教学,教学效果好。
(二)教师培养。每年制定并落实教师进修培训、访学考察、提升教学能力的方案计划;3年内有校级以上教学竞赛奖、教学名师或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等奖励。
第六条教学建设
(一)教研活动。每学期负责人须听本单位教师10节课以上,组织集体备课6节课以上,教师相互听课每人每学期6节课以上,组织集体观摩教学每学期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二)课程建设。开展一流课程和规划教材建设,获批有校级及以上的一流课程、教材建设项目。
(三)教学改革。教师广泛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参与教师占比达到60%,3年内至少获1项省级教研立项、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教师深入参与指导大学生开展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有1/2以上的教师具有指导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经历。
第七条 在建设特色优势方面有创新举措,成效突出,特色明显,并形成一定的优势。
第三章 管理保障
第八条 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批准立项后,学校将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建设周期3年。建设经费由负责人具体开支,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教学科研活动、人才培养以及日常开支。
第九条 各教学单位和教务部共同负责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日常管理。
第十条 教务部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实施年度评估和终期评审。
(一)教务部每年组织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情况检查,各基层教学组织应根据要求上报材料,年度评估不合格将影响下一年度的经费发放。
(二)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期满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验收。验收结果为达标,将纳入下一轮资助计划。验收结果为不达标的,学校不再给予支持,撤销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资格,负责人所在学院不得申报下一年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项目。
第十一条 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如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违法乱纪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负责人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