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管理,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认识实习和专业实习(包含课程实习、金工实习、生产实习,下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任务
人才培养方案中计划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展的认识实习和专业实习。
二、实习平台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继续使用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对实习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其平台角色的账号、密码不变。
三、实习准备
2024年4月3日前,各相关学院完成实习安排、发布实习计划、公布实习要求、安排指导教师、完成学生实习注册等工作。
四、实习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和管理
各相关学院实习工作在分管教学副院长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院情况,合理安排好学院实习管理员、实习负责人、实习指导老师,保证实习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开展安全教育和监督
在实习开展前制定详细的实习安全预案,对学生进行扎实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对实习学生的安全进行监督,及时排查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实习安全有序开展。
(三)加强计划制定与落实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按照实习大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报教务部备案。实习计划的内容应包含:实习基础信息、实习单位地点及名称、实习目的及主要内容、实习时间安排(进度)、经费预算等。利用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和线下指导相结合方式抓好实习工作落实。
(四)及时准确报送实习数据
根据“2022-2023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月需要上报上一个月完成的实习数据。请各单位使用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加强对实习过程的管理和实习相关数据的记录,并按期完成“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的实习数据报送工作。
五、提交材料
(一)各学院于2024年4月3日前完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实习计划明细表》(见附件1)。
(二)认识实习和专业实习负责人应于实习开始1周前提交《实习计划表》(见附件2)和《实习大纲》(见附件3),于实习结束1个月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实习成绩并提交《实习总结》(见附件4)。
请相关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件提交给教务部教学运行科备案。
联系人:彭媛媛 联系方式:88147069
办公地址:综合楼11楼1125办公室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实习计划明细表.xlsx
教务部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