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创新发布时间:2020-05-04浏览次数:231

学校各单位:

按照《2020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的安排,现将我校申报湖北省社科基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二、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政治(含政治学、马克思主义与党建(科社)、法学、哲学等学科,以及省委讲师团“理论面对面示范点建设”专项经济(含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文化(含历史学、语言文学、新闻学等学科)、其他(含教育学、体育学、艺术学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0年“深度学习”专项活动拟立项项目和申报省委讲师团“理论面对面示范点建设”专项项目的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比照此条执行。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系统开放时间:8月10日至8月19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五、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由省内专家进行初评、终评两轮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六、凡获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成果”。

七、学校工作安排

受理实物材料时间节点:8月25日。

提交实物材料时,每项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均用标准档案袋封装;从申报系统里下载打印《封面》,并牢固贴于档案袋封面上;成果全部双面印制。

档案袋中应包括以下材料:

(一)从申报系统里下载打印的《申请书》2份(本人签名),单独装订,不要与成果装订一本。

(二)纸质申报成果2份(必须匿名,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或单位信息等相关背景信息)。成果封面从申报系统里下载打印。

申报成果的电子版(必须是word版本,以姓名和申报编号作为文档名),发送邮箱:807163680@qq.com

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认真检查申报材料。

联系人:曾荷爱

QQ:807163680

  附件: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docx

                                                科技部  

           2020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