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规范性文件审议表
编号:审
起草 | 申请部门 | 申请时间 | ||
文件名称 | ||||
制定的必要性及依据: |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 | |||
听取意见情况及征求主要意见、有关部门协调情况及其他情况说明: | ||||
规范性文件制定部门意见: 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起草单位盖章 共同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审查 | 学校制度建设办公室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分管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主要校领导是否同意上会审议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
经学校 年第 次 会议审议决定,同意发布/不同意发布/建议修改: 经办人: 学校制度建设办公室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1.编号与立项申请表数字编号相同;重新报审须重新填表,编号后加括号注明“N审”。
2.汇总意见、调研报告及有关背景资料可另附,在本表中注明;
3.书面审查意见内容较多时可另附,在本表中注明;
4.学校制度建设办公室备案规范性文件时,须将此表和立项申请表及有关材料一并造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