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委巡察工作部署,10月12日至10月20日,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完成了对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审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局、市机关事务局等14家政府机构党组织的反馈。巡察反馈前,武汉市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
反馈指出,上轮市委巡察以来,各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较好履行自身责任,政治生态有所改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反馈严肃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不深入,对肩负的职责使命认识不深刻;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在资金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有的担当作为有差距,仍然存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的现象;有的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有的对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到位。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要聚焦问题抓整改,逐项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时限,对整改情况“敲钉子”,做到整改一个、触及一类、消除一片。要明责担当抓整改,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强化监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
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机关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