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名师工作室”推荐人选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1浏览次数:822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17]13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决定推荐艺术与设计学院李由同志申报湖北省名师工作室。
公示时间为7天(9月21日至9月27日)。公示期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通过实名制书面材料向校人事部反映(超过公示期的不予受理)。反映情况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人事部地址:综合楼1006;电话:88147127。
附件:李由申报湖北名师工作室一览表 (请登学校OA下载)
人事部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