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陈小丽等二十四位同志为青年教师导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10浏览次数:548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中老年优秀教师的示范和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执教力强的师资队伍,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武汉长江工商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武工商发【2013】48号)文件精神,经院(部)申报,人事部审核,决定聘任陈小丽等24名教师为黄迪等25名青年教师的导师,聘期一年,从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止。
附件:2017年指导教师与被指导青年教师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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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