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社会合作与发展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13浏览次数:432

学校各单位:
为深化学校转型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社会合作与发展部”。
主要职能:社会合作管理、指导与服务。具体为:
1.受学校授权,全面负责学校社会服务、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及监管工作,并加强对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各项社会服务与合作的指导和服务;
2.为学校社会服务进行顶层设计,制定战略和发展规划;
3.负责重大项目的策划与研发;
4.科学评估市场风险,以项目为载体,研发项目和孵化项目,开展各种社会服务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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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