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商务服务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2014年6月获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的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根据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要求和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中心现面向国内外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发布开放基金招标课题,欢迎申报。
一、申请对象的相关要求
国内外研究机构或高校的教授、副教授、博士、讲师均可申报。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级别公开出版物发表有学术论文,或有前期研究成果的优先,每位申请人限报一项。
二、开放基金选题
商务服务业属于现代服务业的范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GB/T4754-2011)的划分,商务服务业包括9个中类(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旅行社及相关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其他商务服务),30小类(见附件)。本次基金项目侧重问题导向,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研究现代商务服务业或其中的一个或几个相近领域,研究商务服务业的产业发展理论,发展模式和机理,分析国内外及湖北、武汉的发展现状,提出湖北和武汉发展商务服务业的对策建议。选题可参考但不局限以下题目:
(一)现代商务服务理论体系研究
1.商务服务业集聚衍变的理论、发展机理及模式研究
2.企业管理服务业集聚衍变的理论、发展机理及模式研究
3.法律服务业集聚衍变的理论、发展机理及模式研究
4.咨询与调查服务业集聚衍变的理论、发展机理及模式研究
5.广告服务业集聚衍变的理论、发展机理及模式研究
6.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衍变的理论、发展机理及模式研究
7.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衍变的理论、发展机理及模式研究
8.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集聚衍变的理论、发展机理及模式研究
9.电子商务及物流服务业集聚衍变的理论、发展机理及模式研究
10.贸易服务业集聚衍变的理论、发展机理及模式研究
(二)湖北商务服务战略规划与政策支持研究
1.湖北(或武汉、武汉城市圈)商务服务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
2.“十三五”时期湖北(或武汉、武汉城市圈)现代商务服务发展规划研究
3.商务服务业与湖北区域经济系统协同发展机制研究
5.武汉商务服务业集聚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6.促进湖北商务服务业发展的补贴政策及实施效果研究
(三)现代商务服务技术支持系统研究
1.大数据背景下的“互联网+商务服务”发展模式研究
2.电子商务平台衍生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及监管研究
3.基于云计算的现代商务服务企业IT治理模式研究
4.移动互联大数据环境下商务服务对象的行为与偏好研究
5.大数据背景下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6.云存储服务中商务服务的数据安全及隐私保护研究
7.“智慧商务服务”解决方案与商务模式创新研究
(四)湖北商务服务评价体系研究
1.湖北省(武汉市)商务服务产业竞争力的测度与比较分析实证研究
2.湖北商务服务综合发展指数研究
3.湖北商务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研究
4.湖北商务服务绩效评价体系研究
5.湖北商务服务人才评价体系研究
6.湖北商务服务顾客满意度评价体系研究
7.湖北商务服务发展的环境评价研究
三、申报时间和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开放基金选题,填写“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商务服务发展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请见附件)一式2份。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所在单位和科研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书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于2016年4月15日之前邮寄到湖北商务服务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3号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管理学院 湖北商务服务发展研究中心(综合楼804),邮编430065),同时将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发送到cxy1003@126.com。
2.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开放基金项目的评审工作,开放基金的评审本着择优资助的原则,资助论证科学、具有一定研究基础、能够达到预期研究目标的科研项目。
3.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10000元,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15000元。课题资助采取后期资助方式进行。获准立项的一般课题必须在CSSCI来源刊发表一篇以上研究论文;重点课题必须在CSSCI 来源刊发表两篇以上研究论文,或者被地市州级以上政府采纳的调研报告,或者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政府奖励。相关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二完成单位须为本中心,并标明“湖北商务服务发展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资助(含项目号)”方能提出结题申请,通过中期检查可使用部分经费,项目结题鉴定后可使用全部经费。
四、其他有关说明
1.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两年。
2.课题负责人应在研究周期过半时及时向本中心书面报告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接受课题中期检查。
3.课题完成相关研究后,由课题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和课题最终成果,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是否准予结题的依据。
4.课题因故不能完成或最终成果未通过评审,中心有权根据课题完成情况收回相应比例研究经费,并书面通知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课题研究取得突出成果者,中心可按课题经费的5%-10%给予科研奖励,并在未来开放课题招标时予以优先考虑。未能按时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之内不能申报本中心课题。因特殊原因不能结题的,需提交正式书面报告,阐明原因,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后,方可终止,研究经费将由中心冻结。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3号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管理学院
湖北商务服务发展研究中心(综合楼804)
邮政编码:430065 联系人:陈老师
E-mail:cxy100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