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科研机构的管理,根据《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鄂教科[2001]3号)和《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武工商发〔2014〕54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1年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科研机构建设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湖北商务服务发展研究中心、湖北网络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和湖北省污水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检查内容
(一)湖北网络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湖北省污水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检查内容为《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科研机构建设报表》(见附件2)
(二)湖北商务服务发展研究中心
1.科研工作。包括承担的各类项目级别和数量,科研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质量(科研成果统计时间是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之间产生的成果),获得科研经费数额,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
2.学术梯队建设情况和人才培养情况;
3.学术交流情况;
4.产学研合作,科研促进教学情况;
5.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以及科研成果转化和其他社会服务情况;
6.检查内容具体见附件3、附件4。
三、检查步骤
1.以上三个科研机构填写好相应表格,于2021年12月18日前将检查材料电子档(命名方式统一为:机构名称)发送至807163680@qq.com,纸质档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部。
2.2021年12月23日前学校对各科研机构建设材料进行审查。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建设检查是加强科研机构管理与建设的重要环节,希望各科研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检查工作;
2.各科研机构填报《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科研机构建设报表》时,表中数据非科研机构成员成果不得统计入内。
3.学校将组织科研机构考核小组对各科研机构进行考核,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科研机构,限期一年进行整改,逾期仍未达标者,学院将对该机构予以撤销。
附件:1.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科研机构名称及挂靠单位
2.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科研机构建设报表
3. 省级科研机构绩效评价报告格式
4. 省级科研机构绩效评价表
科技部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