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广泛组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05浏览次数:827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驻外团工委,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的有关重要部署和李鸿忠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和各领域优秀青年将先进性和担当精神延伸到网上,争当“中国好网民”,在网上积极发出“青年好声音”,在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中努力发挥生力军作用,团省委决定,结合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在全省广泛组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的队伍构成
  1.队伍构成
  各级团组织主要动员组织以下方面人员加入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
  (1)分布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各领域的广大共青团员;
  (2)各级专兼职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
  (3)各级团组织联系的青联委员、青年典型、青年社团成员、创业青年、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青年新闻工作者、青年自组织骨干、湖北高校青年传媒协会成员;
  (4)各级团组织联系的注册志愿者。
  2.数量要求
  各市、县级团组织发动参加“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的团员志愿者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地团员总数的20%;高校战线须覆盖到每一所高校,每所高校发动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在校学生团员总数的20%(其中团组织关系在团省委的高校发动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在校学生团员总数的30%),且须覆盖到每一个班级团支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发动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团员总数的20%。
  3.组建方式
  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的组建方式参照网络宣传员队伍,分两个系统进行组织:
  (1)各市州、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和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逐级动员、统筹,各基层单位团委组织填写《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登记表》,名单由基层单位团委各自掌握,并填写和逐级上报《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汇总表》,最后由团省委宣传部汇总。
  (2)高校系统单独组建,各高校团委组织填写《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登记表》,并将《高校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汇总表》直接上报给团省委学校部汇总。
  4.时间要求
  各市州、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和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于4月1日前将本地的《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汇总表》、各高校团委于6月1日前将本校的《高校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汇总表》报送团省委汇总。
  各级团组织的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应于2015年五四前基本完成,6月底前全面完成,青楚网、青楚客户端将开通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专栏,于6月30日前组织动员所有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完成在青楚网
青楚客户端的注册,并发动志愿者关注共青团中央官方微信、微博以及团省委官方微信“青春湖北”和官方微博“@青春湖北”。
  二、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的主要职责
  1.在互联网上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加团中央和团省委推出的“阳光跟帖”行动,用文明语言和理性态度发表网络评论,营造理性、平和、有序的网络舆论氛围;积极参加“青年好声音”网络文化行动,围绕中国梦、推进改革、推行法治、奋斗创业、社会公益等内容,主动在网上发出和传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微博、微信、贴文、视频等内容;积极参与各级团组织开展的话题讨论、线上活动,与“@青春湖北”官方微博、“青春湖北”官方微信及各级团组织官微进行互动,形成合力。
  2.在互联网上自觉抵制负能量。对于网上出现的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利于民族团结等错误言论,对于黄赌毒等负面网络信息,坚决抵制、主动驳斥、积极举报。
  3.自觉增强网络文明素养。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和网络文明规范,自觉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络页面和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三、2015年主要活动
  1.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专题活动
  3月上中旬,各级团组织尤其是广大基层团组织,要抓住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的契机,通过主题团日等形式,集中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组织动员团员登记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通过微博、微信、发帖等渠道,发布倡议书,组织原创话题讨论,并在线下开展座谈交流、网络文明素养讲座、签名承诺、宣讲动员等活动。团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一个基层单位参加专题活动。
  2.开展主题网络活动
  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并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在清明、五四、七一、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的主题网络活动以及不定期推出的“光盘行动”、志愿公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网络活动。
  3.阳光跟帖行动
  团省委将按照团中央统一部署,推出“阳光跟帖行动”,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倡导网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网民健康、积极、乐观、友善地跟帖,努力营造清朗网络舆论。
  4.地方性网络志愿活动
  各级团组织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策划设置议题,组织动员本地本单位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在网上积极行动,努力为本地本单位营造和谐有序的网络舆论。
  2015年内,每名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参与“阳光跟帖行动”及其它主题网络活动不少于3次。同时,倡导鼓励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在网上积极发起和参加弘扬正能量的网络活动,积极参加举报不良网络信息等志愿活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是共青团网军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关系到共青团参与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的声势和成效,考验着团组织落实党的要求、在新形势下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能力。团的各级领导班子要切实重视,将这项工作摆在2015年重中之重的位置,精心部署,全力推进。
  2.广泛发动,严密组织。要按照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的四个方面主要来源,广泛动员本地本单位的团员和优秀青年参加。要把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与注册志愿者工作,特别是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工作结合起来,下大力气组织动员各领域共青团员参加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学校战线要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广泛动员青年学生参加。各级专职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各市州、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和各高校团委要根据本通知附件1所列任务分配表,按数量、按时完成本地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
  3.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各级团的宣传部门要抓好统筹,做好队伍规划、活动设计、协调推进、任务督导等工作。各级团的组织、城市、农村、学校、少先队、统战、维权、志愿者等战线,要面向团干部、广大团员以及各自联系的对象,做好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的发动组织工作和各项活动的开展。分级成立省、市、县网络文明志愿行动队伍,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志愿行动,集中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联系人:刘 莹  姚 雪
  联系电话:027-87232542  027-87232535
  电子邮箱:
hbxcb2008@163.comtswxxb05@163.com
  附件:
  1.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任务分配参考表
  2.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登记表(由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填写)
  3.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汇总表(由非高校团委填写)
  4.高校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汇总表(由各高校团委填写)
  5.共青团中央微信、微博及共青团湖北省委微信、微博及青楚客户端二维码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15年2月28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