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12浏览次数:76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岗位,提高技能水平,增强创新能力,为开创“五个湖北”建设新局面,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贡献力量,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评选表彰2013-2014年度“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2月28日后出生)的青年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高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在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3.安全、优质、超额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4.各市州、大型企事业单位推荐对象必须获得过市州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省直机关推荐对象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三、工作步骤
  1.推荐申报(2015年4月6日前)。各地、各单位团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审查工作。推荐表和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于4月6日前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电子版一并报送)。各市州推荐的人选中,应有非公有制企业青年职工代表。
  2.审核评定(2015年4月15日前)。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评审会,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评选,确定2013-2014年度“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拟表彰人选并公示。
  3.命名表彰(2015年4月30日前)。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命名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级团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推荐“青年岗位能手”作为发现、培养优秀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通力协作,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1.严格推荐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经所在县级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和市州级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审核同意后,报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对推荐对象,要以适当形式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坚持资格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对推荐的干部职工,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生、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
  3.强化基层导向,注重面向一线。推荐对象要重点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一线青年职工、青年技术工人倾斜。同时,要以推荐工作为契机,广泛宣传青年职工立足岗位建功成才的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积极的社会导向。
  联 系 人:吴汉桥  陈 建
  联系电话:027-87233558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东三路5号团省委城市部
  邮   编:430071
  电子邮箱:
qgb777@163.com
  附件:
  1.2013-2014年度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3-2014年度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
   3.2013-2014年度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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