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全省广大青少年中进一步深化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0浏览次数:83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驻外团工委,省军区政治部、武警湖北省总队政治部:
  中国梦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当代中国青年运动的时代主题,也是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时代主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共青团十七届三中全会、团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引导广大青少年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 自觉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斗的远大理想,根据中青发〔2015〕10号文的相关要求,2015年团省委将继续深化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深化中国梦学习教育,关键是讲好故事”,“讲好故事,事半功倍”的要求,以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国故事、青春故事,学习、讲述、分享、传播活动为基本途径和主要载体,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了解中国历史,深刻感受中国成就,大力弘扬奋斗精神,坚定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坚定“三个自信”,努力为实现中国梦艰苦奋斗,以青春梦托起中国梦。
  二、工作安排
  1.以“勿忘历史?圆梦中华”为主题,广泛开展党史国史学习教育。围绕学习中国近现代以来的历史特别是党史国史和湖北近现代史,开展富有特色的团队主题活动,引导青少年读历史故事、知历史人物、晓历史脉络、明历史走向。重点结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契机,发动基层团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阅读一本优秀故事图书,观看一部优秀影视剧,开展一场主题学习交流,传播一个感人的党史国史故事),帮助青少年加深对中国梦历史源起、发展脉络的认识理解,加深对党和人民为之进行的接力奋斗的认识理解,增进对党的领导的认同,增强“三个永远热爱”。每个基层团支部(团总支)要围绕“四个一”内容,至少分别组织开展1至2次活动。发动基层少先队组织继续深入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活动。县级和县级以上团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要参加一次基层的活动。市州团委要组织开展示范性活动。
  2.以“我看湖北新变化”为主题,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通过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举办形势政策宣讲会、报告会,在团员青年和少先队员中开展主题演讲、故事分享、参观寻访、图片展览、书画展示等活动,讲述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和湖北面貌、家乡面貌和人民生活不断发生的巨大变化,引导青少年从雄辩的事实、鲜活的事例、具体的数字、切身的感受中,深刻认识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和我省发生的重大变化,全面客观看待我国我省经济社会持续深刻转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对改革开放和中国道路的认同和信心,增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的认同和信心。面向高校、中学和中职学校,分别以“与信仰对话”“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等品牌活动为载体,各学校团组织至少开展1至2次报告会、分享会、主题团日等活动。县(市、区)级团委和各行各业基层团委,至少组织开展1至2次主题活动。市州团委要组织开展示范性活动。
  3.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主题,持续深化青春奋斗故事分享活动。重点围绕学习成才、献身祖国、扎根基层、创新创业、奉献社会等专题,有针对性地遴选组织各类青年典型深入基层开展系列青春故事分享活动,引导青年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团委组建分享团深入农村、学校、企业、机关、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分享活动,省级开展示范性活动,市(州)、县(市区)两级全年面向基层和青年开展的分享活动分别不少于10场、3场。
  “学习成才——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专题,侧重分享传播青年学生、青年工人等群体中勤奋学习、钻研技术、苦练本领的青春故事;
  “献身国防——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专题,侧重分享传播青年官兵、大学生等群体中投笔从戎、忠于职守、爱军精武的青春故事;
  “扎根基层——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专题,侧重分享传播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支边援边等群体中在艰苦地区、社区农村等基层一线甘于付出、勤恳工作、艰苦奋斗的青春故事;
  “创业创新——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专题,侧重分享传播各类青年群体中艰苦创业、勤劳致富、矢志创新的青春故事;
  “奉献社会——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专题,侧重分享传播各类青年群体中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热心公益的青春故事。
  今年要把在基层深化分享活动作为重点。市州团委在抓好示范带动的同时,着力在青年典型推荐、活动组织等方面加强指导。各级团组织要注重发现“草根榜样”、“身边的好青年”,评选“最美系列人物”, 用好身边各类“向上向善好青年”,促进各行各业、具有不同优秀特质的青少年典型不断涌现。学校团组织要发挥好“创青春”、“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学生典型的同伴教育作用。
  4.以“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为主题,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动员各类青年积极参与“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并且身体力行地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公共媒体、自媒体平台、漫画、微电影等宣传方式,在青少年中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极开展经典诵读、国学讲堂、“我们的节日”等活动, 引导青少年继承中华民族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优良传统,夯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文化根基。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统筹。贯彻“全团抓引导、种好责任田”的要求,宣传战线要履行好统筹推动职责,学校、少先队战线要抓好各类大中小学活动的开展,城市战线要抓好城市(社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和非公企业活动的开展,农村战线要抓好县级、乡镇一级活动的开展,组织、统战等战线要抓好青联委员和青年社团组织活动的开展以及推荐典型、专家支持等方面的工作。各级团委主要负责人要加强领导协调,切实履行好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2.营造宣传氛围。在利用传统媒体宣传报道的同时,大力强化新媒体宣传,形成正面宣传声势,积极营造崇尚奋斗、向上向善的青春正能量。青楚网、团省委官方网站将开设活动专题页面,交流展示活动情况。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微博微信矩阵的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网评员、网宣员、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等队伍的作用,策划推出“中国故事青年说”“我看中国新变化”“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等重点话题,积极编创、传播图文微博、微视频等网络文化产品,形成网上活动热潮。
  3.狠抓工作落实。要用好清明、五四、六一、七一、八一、抗战胜利纪念日、十一、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逐次形成活动热潮。要大力发动基层,落实各项任务,确保青少年受教育、活动有实效。3月下旬,各市州团委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战线要提出各自的目标任务,协同抓好工作督导。7月上旬和12月上旬, 各市州团委、各战线要结合年中、年底工作总结,分别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
  联系人:贺茂林 姚 斌
  电话:027—87235891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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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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