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湖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和“三支一扶”青年事务岗岗位申报管理有关事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06浏览次数:85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西部计划项目办,各县(市、区)团委、西部计划项目办:
  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和“三支一扶”青年事务岗位申报工作,合理管理基层服务项目,有效充实我省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商省有关部门,现就加强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专业要求。为有效缓解基层团组织专业力量不足,加快建设我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北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起,我省各县市区申报的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和“三支一扶”青年事务岗的岗位需求原则上应为社会学或社会工作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岗位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放宽到思想政治、心理学等相关专业。“三支一扶”青年事务岗还可以放宽到毕业两年内已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
  二、适当扩大规模。经与省“三支一扶”办协商,从2015年起,将逐年扩大“三支一扶”青年事务岗实施规模,以有效缓解基层团组织专业工作力量不足。各县(市、区)团委可根据本地往年实施规模,适当增加1-2个申报岗位,最终实施岗位和增加人员的相关保障由省“三支一扶”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三、严格岗位管理。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和“三支一扶”青年事务岗所招募的高校毕业生,都是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和省“三支一扶”办派往我省基层团组织协助开展基层团建、青年就业创业和青年志愿者等工作的重要人才来源。要争取地方党政部门支持,坚决杜绝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和青年事务岗志愿者的“混岗”和换岗现象,支持壮大基层共青团工作力量。各市州团委要定期清查志愿者是否被安排到其他岗位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县市区团委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岗位申报资格。
  四、提高待遇保障。西部计划服务县项目办要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待遇保障经费,协调用人单位为志愿者提供食宿,提高志愿者生活补贴。
  各地开展岗位清查和整改工作的情况要及时报送团省委志愿者中心,团省委将采取实地走访和电话抽查的形式进行检查。
  联系人:金 明  贾 佳
  联系电话:027-87233557
          
                  团省委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
                湖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
                    201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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