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全省开展2015年度“青年书香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21浏览次数:812

各市、州、县文明办、团委、新闻出版局、广电局,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驻外团工委,省军区政治部、武警湖北省总队政治部: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建设学习型湖北的意见》和《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在全省青少年中大力营造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读书氛围,充分发挥青少年在全民阅读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在全省各级团组织和青年集体中开展2015年度“青年书香号”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含重点建设工程)、大专院校、中学、农村村级组织(含合作社与专业协会)、街道社区、部队团以下建制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基层团组织和青年集体。
  二、创建标准
  1.有固定的读书活动场所。创建集体应建有读书室、阅览室等专门读书活动场所,也可依托文化站、图书馆、活动室等建立相对固定的读书活动场所,活动场所有统一醒目的读书活动标识。
  2.有稳定的青年读书队伍。创建集体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7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
  3.有明确的读书活动制度。创建集体应有明确的创建规划和措施,有明确的读书活动目标,有详细的台账记录,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读书活动有目的、有计划、有保障。
  4.有丰富的读书创建活动。创建集体根椐青年特点,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主题鲜明的读书活动,并能将开展读书活动与开展思想引导、志愿服务、文明共建等活动结合起来,与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引导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正确引导青少年运用新媒体、理性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结合起来,确保读书活动有形式、有内容、有效果。
  三、实施步骤
  1.申报备案阶段(2015年5月):各地、各单位按照创建条件和标准对本地创建集体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申报,并于6月5日前将申报表报送到团省委宣传部备案。获得市(州)级“青年书香号”的集体,拥有优先申报权。
  2.创建申报阶段(2015年6月-12月):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指导创建申报集体参照“青年书香号”创建标准,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并于12月30日前,将创建申报集体创建工作总结和相关活动开展资料报团省委宣传部。已经获得往届省级“青年书香号”的集体,可申报省“十佳青年书香号”。
  3.评选表彰阶段(2016年1月-4月):省文明办、团省委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共同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创建集体进行评审,确定一批候选集体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予“青年书香号”称号,特别优秀的将推荐省全民阅读领导小组表彰为省级“十佳青年书香号”。
  四、申报方式
  1.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青年书香号”活动及省级“青年书香号”创建集体申报工作。
  2.团组织关系在团省委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申报工作分别由团省委城市部和学校部组织开展。
  3.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工作,分别由省直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组织开展。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青年书香号”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湖北省青年书香号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组织开展好本地、本单位青年书香号活动,推动青年书香号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要将“青年书香号”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创建工作的整体部署,推动各地各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2.参照标准,提升质量。各地、各单位要参照创建标准和有关要求,指导创建申报集体不断完善自身制度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并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发挥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创建活动,提升省级青年书香号创建集体的质量和水平。按照“谁推报、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创建集体的监管和考察,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创建集体,视情予以督办整改或取消创建资格。
  3.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青年书香号”集体和“青年书香号”创建集体的示范作用,发现树立一批热爱读书的优秀青年集体和个人典型,总结推广一批能激发读书兴趣的好载体、好方式和好活动,在全省营造出良好的读书氛围,引导广大青年带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联系人:贺茂林、朱丽莹
  联系电话:027-87235891
  电子邮箱:
hbxcb2008@163.com
  附件:
  1. 2015年度湖北省“青年书香号”创建集体申报名额分配表
  2. 2015年度湖北省“青年书香号”创建集体申报表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
                                                       共青团湖北省委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5月20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