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8浏览次数:1195

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广泛动员青年文明号集体立足本职,矢志创新,积极创效,持续创优,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5月-11月
  二、目的意义
  组织动员广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结合行业改革方向、群众所需所盼、岗位实践要求,围绕管理、服务、技术、流程等方面,组织开展集体成员广泛参与、体现青年特色和岗位特点的创新创效创优实践活动,在实践中达到青年素质更优、集体作风更优、群众评价更优、单位效益更优的目标。
  三、活动内容
  1.明确具体目标。针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改革中的具体任务,组织集体成员对标一流,在生产工艺、技术操作、工作机制、服务产品、设计创意等方面,明确开展创新创效创优活动的主攻方向,形成以成果为导向的具体项目。
  2.培育项目成果。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技术支撑、工作载体、激励措施等工作机制,发挥青年创新创造潜能,着力培育原创性、适用性、推广性强的新技术、新服务、新流程、新产品、新创意。
  3.加强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新知识的学习、培训、练兵活动,帮助青年员工适应改革要求,提高业务本领;持续深化QC小组、“五小”活动、青年突击队等长效载体,使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职业精神在青年中深植厚培。
  4.扩大社会效益。发动集体成员创造漫画、视频、小品、故事等文化作品,生动阐释项目成果的内容和效益;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和宣传栏、对外窗口等载体资源,面向行业内外和社会公众宣传推广;加强成果的巩固深化,推动其融入作业规范、执业标准、服务内容、工作机制等。
  四、推进步骤
  1.6月,动员部署“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各地各行业结合工作实际和改革要求,制定活动方案,通过青年文明号微博、微信及各类媒体发布消息,组织集体现场示范观摩等多种途径,充分动员部署,引导基层参与。
  2.6月-9月,选育推荐“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优秀成果。各地各行业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成果的征集、展示、竞赛等活动,促进成果涌现;联合职能部门、相关专家等专业力量,综合来自群众、青年等社会评价,探索网上点评和投票等途径,认真组织活动成果的评选工作。
  3.10月-11月,集中展示“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成果。各地各行业整合线上平台和线下活动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成果发布、交流、观摩,促进行业内外的经验分享。优秀成果汇总至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办公室(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省组委会办公室将择优向上推报各地各行业的优秀成果。
  五、作品要求
  1.“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的有形成果,是指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立足岗位实际,发动青年员工创造的有操作性和推广性的工作成果。活动成果划分为服务成果、技术成果、管理成果、营销成果等四大类。每个类别中具体分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流程、新创意、其他等五个方向。
  2.活动成果须配300字以内的适用性说明,以及可以直观展示的文化作品。文化作品的展示形式为视频、图片、漫画、其他四类,单个作品的图片或漫画在10张以内(JPEG格式,像素不低于1600×1200),视频总长5分钟以内(WMV格式)。以上素材均需体现成果的青年特色、操作过程、岗位特点。语言表述要精确、简洁、易懂;文化作品要突出时尚性、艺术性、趣味性;青年文明号的标识元素应有所体现。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地各行业于7月10日前、9月10日前,分两批向省组委会办公室推报汇总后的优秀成果。各批次中服务、技术、管理、营销四个类别的推荐成果各不少于1个。
  2.各地各行业须填写《“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项目成果推荐表》、《“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项目成果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省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一并报送)。
  3.各类作品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含涉密信息。全国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及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拥有在活动中使用作品的权利。创作单位保留作品署名权和使用权。
  联 系 人:陈 建
  联系电话:027-87815172、13995591761
  电子邮箱:
qgb777@163.com
  附件:
  1.“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项目成果推荐表
  2.“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创优活动”项目成果汇总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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