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7-08浏览次数:2518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学校部,各大专院校团委:
  近日,团中央学校部下发《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的通知》,拟在全国高校中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并结合我省“百生讲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创建和寻访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5年6月下旬至12月上旬
  二、活动范围
  面向全省各高校的学生团支部(总支),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总支)。
  团省委将择优遴选部分优秀团支部及团支书参选全国“示范团支部”和“百佳团支书”。
  三、遴选条件
  1. 示范团支部: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要求,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工作成绩较为突出或在“百生讲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中表现较突出。
  (2)组织设置、基础团务、工作制度等方面较为规范和健全,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团结一致,在团员学生中有较高认同度。
  (3)积极参与和开展创新创业创优、“三下乡”社会实践、“三走”活动、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等高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和活动,在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方面有积极探索和实际成效。
  2. 百佳团支书:
  从“示范团支部”的团支书中进一步遴选产生。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开展“百生讲坛”活动。
  (2)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较为优秀,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3)热爱团的岗位,所在支部工作开展规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4)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在团员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四、活动安排
  活动分为全国、省级、校级三个层面实施。
  1.校内创建活动(2015年10月底前):各地各高校团组织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遴选,组织基层团支部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传播,鼓励高校采取网络投票等形式进行遴选,每所高校可推荐3到5个“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及候选集体的团支书(候选对象须在校内进行公示)至团省委学校部。
  2.省级遴选活动(2015年11月上中旬):团省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对各高校推荐对象进行遴选,择优报送至团中央学校部,对在“百生讲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团支书可以酌情优先考虑。
  3.全国遴选活动(2015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团中央学校部将通过事迹展示、网络投票、集中评审等方式,确定1000个“示范团支部”和100名“百佳团支书”并通过有关媒体平台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团中央学校部名义在有关媒体平台正式发布结果名单,并进行通报表扬,不另发放证书、奖牌,不进行物质奖励。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各高校团组织要对此活动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类学生团支部结合我省“百生讲坛活动”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遴选各个环节的工作。
  2.请各高校团委于2015年10月底前,将“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和“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附件4)、以及“示范团支部”、“百佳团支书”汇总表报(附件1、附件2)送至省级团委学校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各地各高校活动开展情况及特色做法请及时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姚 雪、姜伯琳
  电子邮箱:
2015hbbsjt@163.com
  附件:1.  “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
  2.“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汇总表
  3.“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4.“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
                   团省委学校部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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