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司法考试网,作者:黄甦)
时令渐进深秋,考生今年冲刺的热度在逐步降温,备考的状态已经凉了下来。很快考生将进入法律知识的遗忘时间区域。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原地踏步的维持无法做到。
每一个立志于通过2014年司法考试的考生,必须从现在做起,而且要只争朝夕,要有超人的毅力和耐受力。考生都是俗人、凡人,即便现在起步备考,状态稍一起浮,一年就变成九个月;再一起浮,时间已经腰斩为半年。考生都清楚状态保持非常难,跌宕起伏寻常见;在现今躁动、炽热的社会环境里,有效、可控的时间非常有限。
一、明年四月前拿下部门法
明年四月拿下部门法,时间不是问题,是问题的主要是考生的意志力、耐受力、承受力。
考生的意志品质在其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在学习部门法的同时必须融入司法考试试题解析中的单选题。部门法是静态的系统知识点,试题解析是动态的法学知识的运用。只有这样才可以加深对静态部门法的掌握。
部门法的学习不是司法考试的大头,而是基础。这个学习是为了部门法知识的运用这个大头做充分准备,是为具体运用来发现问题、判断问题、解决法律问题的。
如果一个考生部门法知识学习的再好、再全面,不会实务化、案例化运用也是枉然,也是一个标准的法律白痴。当然,这样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因为学习的过程往往也是运用的过程。
二、四月开始研读试题解析
备考一开始就上试题解析的单选题非常利于来年四月份对试题解析的研习。试题解析的精华部分是多选题,多选题研习的好是很容易高分通过司法考试的。
三、备考伊始就上单选题
备考伊始上单选有两个明确的作用:其一、利于部门法概念、原理、知识点、法律关系的廓清,加深对概念、知识点、考点的理解,并学会初步运用法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其二、利于重点由辅导用书阅读向研习试题解析的过度、转换,这个过度是否顺利对司法考试考生是至关重要的。
四、明年初上多选题和不定项
明年年初可以适当少量介入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然后慢慢、逐步加量,上难度。
五、备考两阶段的部门法和解析
备考的两个阶段是泾渭分明的,但是不是截然割裂的。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
部门法是上试题解析的知识储备,试题解析是部门法知识的实务化、案例化具体运用。
一静一动,静态的是体系、知识点构成,动态的是知识点、原理的运行。司法考试考核的是动态的法律知识之运用,也就是案例化、实务化、具体化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运用能力。
六、辅导用书和解析是相辅相成的
辅导用书主要的讲解、阐述法律知识,为了讲解清晰也会适当涉及到运用问题,但还是严格围绕传授部门法知识的功用。试题解析是部门法知识的具体运用问题,是司法考试的大头。若果一个考生无法使法学知识升华为运用,是永远考不过司法考试的。
凡是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都是把辅导用书、试题解析运用的水乳交融的。二者是一个事物的两面。比如辅导用书是月球,那么试题解析就是讲的月球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