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目标与内容
(1)实习目标明确,符合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旨在通过实践操作,使学生能够深刻理解和熟练运用法律知识,提升学生法律实务能力、职业素养以及社会责任感。
(2)实习内容应涵盖法律实务的各个方面,内容设计应注重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通过实际案例让学生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如法律咨询、法律文书撰写、法律案件调查与分析等。实习教学内容具有时效性和实用性,能够反映当前法律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实践需求。
二、实习过程与方法
(1)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指导技巧,能够有效地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活动。实习过程中,学生应有机会亲身参与实际法律案件的处理,提高实践操作能力。
(2)实习教学方法应灵活多样化,包括讲座、案例研讨、模拟法庭、实地调查等。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法律问题。
三、实习资源与管理
(1)学校与实习单位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和教学大纲,确保实习教学的顺利进行。
(2)实习单位应提供充足的法律实务资源,如案例库、法律文书模板等,专业软件等。以便学生进行实践操作。
(3)学校应加强对实习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必需的实习指导和心理辅导,确保实习教学质量和安全。
四、实习效果与评价
(1)实习结束后,学生应能够熟练掌握法律实务技能,如法律文书的撰写、法律咨询的技巧等。提高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2)实习单位应对学生的实习表现给予客观、全面的评价,包括工作态度、专业技能、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以便学校了解学生的实习成果。
(3)学校应根据实习单位的反馈和学生的实习报告,对学生的实习成果进行综合评估。
五、实习反馈
学校应定期收集学生对实习教学的反馈意见,以便及时了解学生的需求和问题。针对学生的反馈意见,学校应与实习单位共同商讨改进措施,不断优化实习教学内容和方法。
学校应鼓励学生提出创新性建议,以促进实习教学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六、具体实习质量评估指标细则
| 评估标准 | 检查 方法 | 评估等级 | ||||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
(一) 实习 目标与内容 | 实习目标 | 1. 具有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实习大纲和结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 2.制定面向各实习基地实习指导书。 | 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校友邦; |
|
|
|
|
实习内容 | 1.实习岗位与专业相匹配,注重理论、知识与技能的深化,以及综合能力的培养; 2.实习内容应涵盖法律咨询与服务、案件处理、法律文书写作、庭审观摩与参与、法律研究等。 | 现场检 查、 实习报告手册; |
|
|
|
| |
(二) 实习 指导 教师 队伍
| 师资结构 | 1. 指导队伍中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数不少于1/3; 2.指导队伍中具有双师双能型教师人数不少于1/4; 3.指导队伍实施“老中青”相结合。 | 检查统 计表 |
|
|
|
|
师资力量 | 1.1/3以上的教师有校级以上含(含)教学、科研成果; 2.指导教师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与实习组织工作能力。 | 检查统 计表 |
|
|
|
| |
(三) 实习实施过程 | 实习指导工作 | 1.指导教师人数与实习学生人数比1/10。 2.认真遵守学院实习要求和纪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选择的结合点科学可行,积极参与教师以科研课题或项目为依托的实习项目。 | 实习单位走访、检查统计表 |
|
|
|
|
学生实习 状况 | 1.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出勤、无违纪行为; 2.实习工作中善于自主学习与业务相关的知识、技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习任务,工作绩效达到预期目标; 3.严格按照实习大纲、实习指导计划书的要求,定期完成周志、月实习总结的填写和递交。 | 学生调查、实习单位走访 校友邦 |
|
|
|
| |
(四) 实习资源与管理 | 实习基地状况 | 1.校企双方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 2.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与规章,校企双方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实习基地的管理与维护; 3.企业方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与职业素养。 | 实习单位走访 |
|
|
|
|
实习基本条件 | 1.实习基地有完善的硬件设施、配备基本办公设备,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与规定。 2.法律数据库资源技术性能及应用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实习教学的要求。 | 现场检查 |
|
|
|
| |
(五) 实习 效果 | 实习质量 | 1.能够结合岗位特点,深刻全面撰写实习日志,详细全面记录工作内容、参与项目、心得体会等;在撰写实习报告总结方面,结构清晰、层次分明、逻辑严密、论述有条理; 2.能够独立完成法律文书作品,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论证合理、具有创新观点及实用价值,能够有效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3.能够有法律思维能力解决具体实务,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有较大提高。 | 实习报告总 结、 实习答辩 |
|
|
|
|
考核评价 | 1.学生对实习教学与组织工作、基地情况表示满意; 2.指导教师、企业对实习学生实习态度、所掌握的知识、技术能适合岗位需求表示满意。 | 开座谈 会、检查 书面材 料 |
|
|
|
|
质量评估标准等级:
(1)优秀:实习目标与内容全面,能够将理论知识正确地、创造性地应用于实践,提升法律实务能力。遵守实习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实习报告撰写认真、详细、资料齐全,符合专业实习大纲要求。
(2)良好:积极完成专业实习各个环节,能够较好的将理论与知识正确应用于实践,工作较积极,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纪律与要求,实习报告撰写认真、实习资料齐全。
(3)合格:完成专业实习各个环节,按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尚能注意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但结合点不够充分,工作基本认真,实习报告撰写认真,资料齐全,实习效果一般。
(4)不合格:符合下列一项实习不合格。实习期间表现较差,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总结撰写有明显错误且考核时不能准确回答主要问题;因病、因事缺席累计时间达实习规定时间1/3及以上者;旷工达到实习规定时间的1/4及以上者;在实习期间不遵守纪律,违反单位和学校那几率,造成不良影响者;实习材料上交不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