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警惕资助骗局的声明”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18浏览次数:133

各位同学:

    现转发教育厅关于警惕资助骗局的声明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认清骗局,防止被骗。

    转发内容如下:

         关于警惕有人假冒教育机构名义以“义务教育退款”、“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及“助学贷款发放”骗局的声明
 
    近日,我中心多次接到群众、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及学校反映,有学生及家长接到自称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工作人员电话,表示因国家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可以将学生就学期间的学杂费等费用退还家长,要求家长提供银行账号等有关个人信息;或是以为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划拨或发放国家奖助学金为由,要求学生提供银行卡号等信息。
    为此,我中心声明,国家自2006年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和课本费,2008年开始对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有关政策均已按规定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学校和学生,不存在“义务教育退款”问题。国家奖助学金资金会全额下拨到各高校,由学校资助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发给受助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也是由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通过金融机构或由开发银行省分行直接通过支付宝汇付,资金发放若存在问题,会由学校或是学生资助部门与学生本人联系核实。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警惕假冒教育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操纵、银行ATM机转账的手段实行诈骗的行为。如遇到类似情况,应及时联系学校资助部门及县资助管理部门咨询或直接向110报警,谨防上当受骗。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7-87328392  87312475

    对我校资助工作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联系校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27-88147366,办公室:综合楼1030)。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2013年3月18日